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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dley M. Kuhn <pr@fsf.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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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的意見陳述中,FSF 理事會成員兼總法律顧問 Eben Moglen 寫道:「『有限期限』限制的憲法重要性不能被破壞 ... 因為國會提供了分期付款創造永久權的機會,就像國會不能消除原創性的憲法要求一樣」。他接著說:「將自由表達系統變成一系列為了壟斷者利益的私人領地 ... 是著作權條款和第一修正案的明確措辭所禁止的」。
雖然廣受歡迎的 GNU/Linux 作業系統核心的幾乎所有自由軟體程式碼庫都受著作權保護——其中大部分受 FSF 的 GNU 通用公共許可證 (GPL) 保護——但 FSF 提倡健康且充滿活力的公共領域。著作權是政府授予的、有期限的壟斷控制,現已失控。FSF 提交這份法庭之友意見陳述,是為了與那些為公眾自由而奮鬥的人們站在一起,以期在過去的智慧財產作品的基礎上進行建設。
完整意見陳述可在 http://www.fsf.org/philosophy/eldred-amicus.html 取得。
自由軟體基金會成立於 1985 年,致力於推廣電腦使用者使用、研究、複製、修改和再散佈電腦程式的權利。FSF 提倡開發和使用自由(如自由一詞的含義)軟體——尤其是 GNU 作業系統及其 GNU/Linux 變體——以及自由軟體的自由文件。FSF 還協助傳播對軟體使用中自由的倫理和政治議題的認知。他們的網站位於 https://gnu.dev.org.tw,是關於 GNU/Linux 的重要資訊來源。他們的總部設在美國麻薩諸塞州波士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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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Date: 2011/07/13 17:31:33 $ $Author: jturn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