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程式檔案(包括建置腳本、設定檔和 makefile)的授權聲明應引用 GPL,如下所示:
此檔案是 GNU package 的一部分。
GNU package 是自由軟體:您可以依據自由軟體基金會發布的 GNU 通用公共許可證條款,重新發布及/或修改它,無論是許可證的第 3 版,或(依您的選擇)任何後續版本。
發布 GNU package 是希望它能有用,但不提供任何保證;甚至不包含適銷性或特定用途適用性的默示保證。詳情請參閱 GNU 通用公共許可證。
您應該已收到 GNU 通用公共許可證的副本,連同此程式一起。如果沒有,請參閱 https://gnu.dev.org.tw/licenses/。
但是,在一個只有幾個檔案的小型程式中,您可以使用這個替代方案:
此程式是自由軟體:您可以依據自由軟體基金會發布的 GNU 通用公共許可證條款,重新發布及/或修改它,無論是許可證的第 3 版,或(依您的選擇)任何後續版本。
發布此程式是希望它能有用,但不提供任何保證;甚至不包含適銷性或特定用途適用性的默示保證。詳情請參閱 GNU 通用公共許可證。
您應該已收到 GNU 通用公共許可證的副本,連同此程式一起。如果沒有,請參閱 https://gnu.dev.org.tw/licenses/。
在任一情況下,對於少數使用較寬鬆通用公共許可證(Lesser GPL)(請參閱 GNU 套件的授權)的套件,請在所有三處的「通用」之前插入「Lesser」這個詞。「https://gnu.dev.org.tw/licenses/gpl-howto.html」更詳細地討論了 GPL 的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