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tif 授權條款
作者:Richard Stallman幾週前,開放原始碼組織 (Open Group) 更改了 Motif 的授權條款,邀請自由軟體開發者使用它。然而,新的 Motif 授權條款既不符合自由軟體的定義,也不符合較寬鬆的開放原始碼軟體的定義。
他們的公告聲稱他們已將 Motif 發布給「開放原始碼社群」,但這僅在對這些詞語不自然的解釋下才是事實。他們並未在自由軟體社群內提供 Motif;相反地,他們邀請自由軟體社群中的人們透過使用 Motif 來離開社群。
我已寫信給開放原始碼組織 (Open Group) 關於此事,要求他們更改授權條款。我們可以期望他們會這樣做,但我們不能假設會如此。在目前的情況下,我們必須以與之前相同的方式對待 Motif:我們無法使用。Motif 仍然不能成為自由作業系統的一部分,並且將別人的 GPL 涵蓋的程式碼與 Motif 結合或連結仍然違反 GPL,除非在非常特殊的情況下。
幸運的是,有一個自由軟體替代方案可以取代 Motif,稱為 LessTif。大多數為 Motif 编写的程式都可以使用 LessTif,無需任何更改。請透過使用 LessTif 而非 Motif 來支持自由軟體社群。LessTif 仍需完成一些收尾工作;若要自願協助,請聯絡 <lesstif@hungry.com>。
以下是 Motif 授權條款的一些問題
- 它聲稱您僅需「使用」Motif 即可接受授權條款。只有收縮包裝授權或類似的東西才能做到這一點,而收縮包裝授權是不好的。
- 該授權條款僅限於在某些作業系統上使用,即符合他們稱為「開放原始碼」類別的作業系統。自由軟體運動和開放原始碼陣營都認為使用限制是不可接受的。
- 他們對術語「開放原始碼」的定義與開放原始碼陣營使用的定義非常不同,因此造成混淆。
在自由軟體運動中,我們不同意開放原始碼的哲學和價值觀。(如需更多說明,請參閱 open-source-misses-the-point.html。)但是,即使我們不支持開放原始碼或提倡它所代表的意義,我們也認為人們不應該歪曲它所代表的意義。情況的事實已經夠複雜了;混淆問題是不受歡迎的。
後記
在 2012 年,Motif 以 GNU 寬鬆通用公共許可證第 2.1 版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