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 Plan 9 授權條款的問題

注意: 這適用於 Plan 9 早期使用的授權條款。目前 Plan 9 的授權條款確實符合自由軟體(以及開放原始碼)的定義。因此,本文的具體範例僅具有歷史意義。儘管如此,一般觀點仍然有效。


當我看到 Plan 9 軟體以「開放原始碼」發布的公告時,我想知道它是否也可能是自由軟體。在研究授權條款後,我的結論是它不是自由軟體;該授權條款包含多項自由軟體運動完全無法接受的限制。(請參閱 gnu.org/philosophy/free-sw.html。)

我不是開放原始碼運動的支持者,但當他們的一位領導人告訴我他們也不認為該授權條款可以接受時,我感到很高興。當 Plan 9 的開發人員將其描述為「開放原始碼」時,他們正在改變該術語的含義,從而散播混淆。(「開放原始碼」一詞被廣泛誤解;請參閱 gnu.org/philosophy/open-source-misses-the-point.html。)

以下是我在 Plan 9 授權條款中發現的問題列表。其中一些條款限制了 Plan 9 軟體,使其顯然不是自由軟體;其他條款則極其令人反感。

首先,以下是使該軟體成為非自由軟體的條款。

您同意應原始貢獻者的要求,提供完整原始碼版本、目標碼版本以及相關文件副本,用於您建立或貢獻的修改,如果用於任何目的。

這禁止為了私人使用而進行修改,剝奪了使用者的基本權利。

並且您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包含任何媒體成本的合理費用。

這似乎限制了首次發行時可以收取的價格,禁止販售副本以獲取利潤。

根據本授權條款向第三方發行授權軟體應遵守與本協議中規定的相同條款和條件,

這似乎表示當您重新發行時,您必須堅持與接收者簽訂合約,就像 Lucent 在您下載時要求的那樣。

1. 如果 (i) 您未能遵守本文中的所有條款和條件;或 (ii) 您對原始貢獻者和/或其他貢獻者提起或參與任何智慧財產權訴訟,則本協議項下授予的許可和權利將自動終止。

乍看之下這似乎對我來說很合理,但後來我意識到這太過分了。如果這樣的報復條款僅限於專利,那將是合法的,但這個條款並非如此。這意味著,如果 Lucent 或其他貢獻者違反了您的 GPL 涵蓋的自由軟體套件的授權條款,而您試圖強制執行該授權條款,您將失去使用 Plan 9 程式碼的權利。

您同意,如果您出口或再出口授權軟體或對其進行任何修改,您有責任遵守美國出口管理條例,並在此賠償原始貢獻者和所有其他貢獻者因此產生的任何責任。

授權條款要求遵守美國出口管制法規是不可接受的。法律的本質是,無論是否在授權條款中提及,這些法規在某些情況下都適用;然而,將其作為授權條件要求可能會將其範圍擴展到美國政府管轄範圍之外的人員和活動,這絕對是錯誤的。

發行版本的一部分受到進一步不可接受的限制

2.2 未授予被授權人建立衍生作品或重新發行(與原始軟體或其衍生作品除外)在子目錄 /lib/font/bit/lucida 中識別的螢幕點陣字型和在子目錄 /sys/lib/postscript/font 中識別的印表機字型(Lucida Sans Unicode、Lucida Sans Italic、Lucida Sans Demibold、Lucida Typewriter、Lucida Sans Typewriter83)的權利。

這個集合的一部分是自由的——受 GNU GPL 保護的 Ghostscript 字型。其餘部分甚至差遠了。

除了這些致命的缺陷之外,該授權條款還有其他令人反感的條款

…因此,如果您或任何貢獻者將授權軟體包含在商業產品(「商業貢獻者」)中,則此類商業貢獻者同意為原始貢獻者和所有其他貢獻者(統稱為「受賠償貢獻者」)進行辯護並提供賠償

要求使用者提供賠償是相當令人反感的。

貢獻者應擁有不受限制、非獨佔、全球性、永久性、免版稅的權利,以使用、重製、修改、展示、執行、再授權和發行您的修改,並授予第三方這樣做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作為授權軟體的一部分或與授權軟體一起使用;

這是 NPL 不對稱性的一種變體:您獲得使用他們程式碼的有限權利,但他們獲得使用您的變更的無限權利。雖然這本身不會使該授權條款失去作為自由軟體授權條款的資格(如果其他問題得到糾正),但這很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