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聖納協定

我們第一次得知新的瓦聖納協定是透過一篇報紙文章,文章中說加密軟體的出口將被禁止——這似乎也包括自由軟體。因此,我們發布公告,徵求非瓦聖納國家的人們參與加密自由軟體的發行和開發。

隨後,新版瓦聖納協定的實際文本被公開。然後我們看到它仍然有一個例外,似乎涵蓋了自由軟體。(他們使用術語「公共領域」,但他們似乎指的是類似自由軟體的東西。)所以這個問題似乎是虛驚一場。

然而,美國持續尋求此類限制,因此,作為預防措施,以防未來版本的瓦聖納協定對自由軟體的出口施加進一步的限制,繼續我們的準備工作是有意義的。

以下是我們對我們所看到的最新瓦聖納協定文本的解釋。這尚未經過律師的審查。

根據一般軟體註釋第 2 條,該協定不涵蓋屬於「公共領域」的軟體。定義中將其定義為在沒有進一步傳播限制的情況下提供的技術或軟體。還有一項聲明指出,僅憑版權本身並不能否定程式的「公共領域」地位。

目前正在討論該協定,而且「公共領域」的定義似乎會在未來的會議上得到澄清,這似乎是合乎邏輯的。

芬蘭官員表示,「就『公共領域』軟體和 12 月 3 日的瓦聖納協定而言,一切都不會改變。」

我們被告知,在丹麥,曾發生過商務部通知管理員停止提供 PGP 程式下載的事件。

最近的新聞顯示,澳洲政府透過修改與「公共領域」軟體定義相關的瓦聖納清單,禁止出口用於加密的自由軟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