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NU Affero 通用公共授權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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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U AFFERO 通用公共授權條款
版本 3,2007 年 11 月 19 日
Copyright © 2007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Inc. <https://fsf.org/>
任何人均可複製和散布本授權條款文件的逐字副本,但不允許修改。
序言
GNU Affero 通用公共授權條款是一個自由、copyleft 的授權條款,適用於軟體和其他種類的作品,專門設計用於確保在網路伺服器軟體的情況下與社群合作。
大多數軟體和其他實用作品的授權條款旨在剝奪您分享和變更作品的自由。 相反地,我們的通用公共授權條款旨在保證您分享和變更程式所有版本的自由——以確保它對所有使用者而言仍然是自由軟體。
當我們談論自由軟體時,我們指的是自由,而不是價格。 我們的通用公共授權條款旨在確保您有自由散布自由軟體的副本(並且如果您願意,可以為其收費),您可以收到原始碼,或者在您需要時可以取得原始碼,您可以變更軟體或在新自由程式中使用它的片段,並且您知道您可以做這些事情。
使用我們通用公共授權條款的開發人員透過兩個步驟來保護您的權利:(1)聲明軟體的著作權,以及(2)向您提供本授權條款,讓您擁有合法許可來複製、散布及/或修改軟體。
捍衛所有使用者自由的次要好處是,如果程式替代版本中的改進得到廣泛使用,則其他開發人員也可以將其納入。 許多自由軟體開發人員因由此產生的合作而感到鼓舞和振奮。 然而,在網路伺服器上使用的軟體的情況下,這種結果可能無法實現。 GNU 通用公共授權條款允許製作修改後的版本,並讓公眾在伺服器上存取它,而無需向公眾發布其原始碼。
GNU Affero 通用公共授權條款專門設計用於確保在這種情況下,修改後的原始碼可供社群使用。 它要求網路伺服器的運營商向該伺服器的使用者提供在那裡運行的修改版本的原始碼。 因此,在公開可存取的伺服器上公開使用修改後的版本,即可讓公眾存取修改版本的原始碼。
一個較舊的授權條款,稱為 Affero 通用公共授權條款,由 Affero 發布,旨在實現類似的目標。 這是一個不同的授權條款,而不是 Affero GPL 的版本,但 Affero 發布了新版本的 Affero GPL,允許在此授權條款下重新授權。
以下是關於複製、散布和修改的精確條款和條件。
條款和條件
0. 定義。
「本授權條款」指的是 GNU Affero 通用公共授權條款的第 3 版。
「著作權」也指適用於其他種類作品(例如半導體遮罩)的類似著作權的法律。
「程式」指的是根據本授權條款授權的任何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 每個被授權人都被稱為「您」。「被授權人」和「接收者」可以是個人或組織。
「修改」作品是指以需要著作權許可的方式複製或改編作品的全部或部分,但製作精確副本除外。 由此產生的作品稱為早期作品的「修改版本」或「基於」早期作品的作品。
「受涵蓋作品」指的是未修改的「程式」或基於「程式」的作品。
「散布」作品是指對其執行任何操作,若未經許可,將使您根據適用的著作權法直接或間接承擔侵權責任,但在電腦上執行或修改私人副本除外。 散布包括複製、散布(無論是否修改)、向公眾提供,以及在某些國家/地區的其他活動。
「傳達」作品是指任何種類的散布,使其他方能夠製作或接收副本。 僅僅透過電腦網路與使用者互動,而沒有副本的傳輸,不屬於傳達。
互動式使用者介面顯示「適當的法律聲明」,只要它包含一個方便且顯著可見的功能,該功能 (1) 顯示適當的著作權聲明,以及 (2) 告知使用者該作品沒有保證(除非在提供保證的範圍內),被授權人可以根據本授權條款傳達該作品,以及如何查看本授權條款的副本。 如果介面呈現使用者命令或選項列表(例如選單),則列表中的顯著項目符合此標準。
1. 原始碼。
作品的「原始碼」是指用於對其進行修改的作品的首選形式。 「目的碼」是指作品的任何非原始碼形式。
「標準介面」指的是由公認的標準機構定義的官方標準介面,或者,在為特定程式語言指定的介面的情況下,指的是在該語言的開發人員中廣泛使用的介面。
可執行作品的「系統函式庫」包括任何內容,而不是作為一個整體的作品,這些內容 (a) 包含在主要組件的正常封裝形式中,但不是該主要組件的一部分,以及 (b) 僅用於啟用作品與該主要組件一起使用,或實作標準介面,該介面的實作以原始碼形式向公眾開放。 在此上下文中,「主要組件」指的是特定作業系統(如果有的話)的主要基本組件(核心、視窗系統等等),可執行作品在該作業系統上運行,或是用於產生作品的編譯器,或是用於運行它的目的碼直譯器。
目的碼形式的作品的「對應原始碼」指的是產生、安裝和(對於可執行作品)運行目的碼以及修改作品所需的所有原始碼,包括控制這些活動的腳本。 但是,它不包括作品的系統函式庫,或通用工具或通常可用的自由程式,這些工具或程式在執行這些活動時未經修改地使用,但不是作品的一部分。 例如,「對應原始碼」包括與作品原始檔相關聯的介面定義檔,以及作品專門設計需要使用的共用函式庫和動態連結子程式的原始碼,例如透過這些子程式與作品其他部分之間的密切資料通訊或控制流程。
「對應原始碼」不需要包含使用者可以從「對應原始碼」的其他部分自動重新產生的任何內容。
原始碼形式的作品的「對應原始碼」是同一個作品。
2. 基本許可。
本授權條款下授予的所有權利均在「程式」的著作權期限內授予,並且在滿足所述條件的情況下是不可撤銷的。 本授權條款明確聲明您擁有無限許可來運行未修改的「程式」。 運行受涵蓋作品的輸出僅在其內容構成受涵蓋作品時才受本授權條款的涵蓋。 本授權條款承認您根據著作權法享有的合理使用權或其他同等權利。
只要您的授權條款在其他方面仍然有效,您就可以製作、運行和散布您不傳達的受涵蓋作品,而無需任何條件。 您可以將受涵蓋作品傳達給他人,僅僅是為了讓他們專門為您進行修改,或為您提供運行這些作品的設施,前提是您在傳達您不控制著作權的所有材料時遵守本授權條款的條款。 那些因此為您製作或運行受涵蓋作品的人必須完全代表您,在您的指示和控制下這樣做,其條款禁止他們在與您的關係之外製作您的受著作權保護材料的任何副本。
在任何其他情況下的傳達僅在以下規定的條件下才被允許。 不允許再授權;第 10 條使其變得不必要。
3. 保護使用者免受反規避法法律權利的侵害。
根據 1996 年 12 月 20 日通過的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著作權條約第 11 條或類似法律(禁止或限制規避此類措施),任何受涵蓋作品均不得被視為有效技術措施的一部分。
當您傳達受涵蓋作品時,您放棄任何法律權力來禁止規避技術措施,只要此類規避是透過行使本授權條款下關於受涵蓋作品的權利來實現的,並且您聲明不打算限制作品的操作或修改,以此作為對作品使用者強制執行您或第三方的法律權利以禁止規避技術措施的手段。
4. 傳達逐字副本。
您可以以您收到的形式,在任何媒體上傳達「程式」原始碼的逐字副本,前提是您在每個副本上顯著且適當地發布適當的著作權聲明;完整保留所有聲明本授權條款以及根據第 7 條添加的任何非許可條款適用於程式碼的聲明;完整保留所有關於不存在任何保證的聲明;並向所有接收者提供本授權條款的副本以及「程式」。
您可以為您傳達的每個副本收取任何價格或不收取任何價格,並且您可以為費用提供支援或保證保護。
5. 傳達修改後的原始碼版本。
您可以根據第 4 條的條款,以原始碼形式傳達基於「程式」的作品,或從「程式」產生它的修改,前提是您也滿足所有這些條件
- a) 作品必須帶有顯著的聲明,說明您修改了它,並給出相關日期。
- b) 作品必須帶有顯著的聲明,說明它是根據本授權條款以及根據第 7 條添加的任何條件發布的。 此要求修改了第 4 條中「完整保留所有聲明」的要求。
- c) 您必須根據本授權條款將整個作品作為一個整體授權給任何取得副本的人。 因此,本授權條款將與任何適用的第 7 條附加條款一起適用於整個作品及其所有部分,無論它們如何封裝。 本授權條款不允許以任何其他方式授權作品,但如果您已單獨收到許可,則不會使此類許可失效。
- d) 如果作品具有互動式使用者介面,則每個介面都必須顯示「適當的法律聲明」;但是,如果「程式」具有不顯示「適當的法律聲明」的互動式介面,則您的作品不必使其這樣做。
受涵蓋作品與其他單獨且獨立的作品的彙編,這些作品本質上不是受涵蓋作品的擴展,並且沒有與其組合以形成更大的程式,在儲存或散布媒體的卷宗中或之上,如果該彙編及其產生的著作權不用於限制彙編使用者的存取權或法律權利超出個別作品允許的範圍,則稱為「彙總」。 在彙總中包含受涵蓋作品不會導致本授權條款適用於彙總的其他部分。
6. 傳達非原始碼形式。
您可以根據第 4 條和第 5 條的條款,以目的碼形式傳達受涵蓋作品,前提是您也根據本授權條款的條款,以以下方式之一傳達機器可讀的「對應原始碼」
- a) 在實體產品(包括實體散布媒體)中或以實體產品(包括實體散布媒體)體現目的碼,並附有固定在通常用於軟體交換的耐用實體媒體上的「對應原始碼」。
- b) 在實體產品(包括實體散布媒體)中或以實體產品(包括實體散布媒體)體現目的碼,並附有書面報價,有效期至少為三年,並且在您為該產品型號提供備用零件或客戶支援期間有效,以向擁有目的碼的任何人提供 (1) 產品中受本授權條款涵蓋的所有軟體的「對應原始碼」副本,在通常用於軟體交換的耐用實體媒體上,價格不超過您實際執行此原始碼傳達的合理成本,或 (2) 免費從網路伺服器存取以複製「對應原始碼」。
- c) 傳達目的碼的個別副本,並附有提供「對應原始碼」的書面報價。 此替代方案僅在偶爾和非商業情況下才允許,並且僅當您收到附有此類報價的目的碼時,才符合第 6b 小節的規定。
- d) 透過從指定地點(免費或收費)提供存取權來傳達目的碼,並以相同的方式透過同一地點免費提供對「對應原始碼」的同等存取權。 您無需要求接收者將「對應原始碼」與目的碼一起複製。 如果複製目的碼的地點是網路伺服器,則「對應原始碼」可能位於不同的伺服器(由您或第三方運營)上,該伺服器支援同等的複製設施,前提是您在目的碼旁邊保持清晰的指示,說明在哪裡可以找到「對應原始碼」。 無論哪個伺服器託管「對應原始碼」,您都有義務確保它在滿足這些要求所需的期限內可用。
- e) 使用點對點傳輸來傳達目的碼,前提是您告知其他對等方,根據第 6d 小節,在何處免費向公眾提供作品的目的碼和「對應原始碼」。
目的碼的可分離部分,其原始碼作為系統函式庫從「對應原始碼」中排除,不需要包含在傳達目的碼作品中。
「使用者產品」是 (1) 「消費性產品」,指的是通常用於個人、家庭或戶外目的的有形個人財產,或 (2) 任何設計或銷售用於併入住宅的東西。 在確定產品是否為消費性產品時,有疑問的情況應有利於涵蓋範圍。 對於特定使用者收到的特定產品,「通常使用」指的是該類產品的典型或常見用途,無論特定使用者的身分或特定使用者實際使用、預期使用或預期使用產品的方式如何。 產品是消費性產品,無論產品是否具有大量的商業、工業或非消費性用途,除非此類用途代表產品唯一重要的使用模式。
使用者產品的「安裝資訊」指的是安裝和執行使用者產品中受涵蓋作品的修改版本(來自其「對應原始碼」的修改版本)所需的任何方法、程序、授權金鑰或其他資訊。 資訊必須足以確保修改後的目的碼的持續運作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僅僅因為進行了修改而受到阻止或干擾。
如果您根據本節在使用者產品中、與使用者產品一起或專門用於使用者產品的情況下傳達目的碼作品,並且傳達發生在使用者產品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永久或在固定期限內轉讓給接收者的交易中(無論交易的性質如何),則根據本節傳達的「對應原始碼」必須附有「安裝資訊」。 但是,如果您和任何第三方均不保留在使用者產品上安裝修改後的目的碼的能力(例如,作品已安裝在唯讀記憶體中),則本要求不適用。
提供「安裝資訊」的要求不包括繼續為已由接收者修改或安裝的作品,或為已在其中修改或安裝的使用者產品提供支援服務、保固或更新的要求。 當修改本身對網路運作產生重大且不利的影響,或違反跨網路通訊的規則和協定時,可能會拒絕存取網路。
根據本節傳達的「對應原始碼」和提供的「安裝資訊」必須採用公開記錄的格式(並且具有以原始碼形式向公眾開放的實作),並且不得要求特殊的密碼或金鑰才能解壓縮、讀取或複製。
7. 附加條款。
「附加許可」是指透過從本授權條款的一個或多個條件中做出例外來補充本授權條款的條款。 適用於整個「程式」的「附加許可」應被視為已包含在本授權條款中,只要它們在適用法律下有效。 如果「附加許可」僅適用於「程式」的一部分,則該部分可以在這些許可下單獨使用,但整個「程式」仍然受本授權條款管轄,而與「附加許可」無關。
當您傳達受涵蓋作品的副本時,您可以選擇從該副本或其任何部分中刪除任何「附加許可」(「附加許可」可能會被寫成要求在您修改作品的某些情況下自行刪除)。 您可以在您添加到受涵蓋作品的材料上放置「附加許可」,對於這些材料,您擁有或可以給予適當的著作權許可。
儘管本授權條款的任何其他規定,對於您添加到受涵蓋作品的材料,您可以(如果獲得該材料的著作權持有人的授權)使用以下條款補充本授權條款
- a) 與本授權條款第 15 條和第 16 條的條款不同地聲明免責聲明或限制責任;或
- b) 要求在該材料或包含該材料的作品顯示的「適當的法律聲明」中保留指定的合理法律聲明或作者署名;或
- c) 禁止虛報該材料的來源,或要求以合理的方式將此類材料的修改版本標記為與原始版本不同;或
- d) 限制將授權人或材料作者的姓名用於宣傳目的;或
- e) 拒絕根據商標法授予使用某些商號、商標或服務標誌的權利;或
- f) 要求任何傳達該材料(或其修改版本)並對接收者承擔合約責任的人,對因這些合約責任直接加諸於這些授權人和作者的任何責任進行賠償。
所有其他非許可性的「附加條款」均被視為第 10 條含義範圍內的「進一步限制」。 如果您收到的「程式」或其任何部分包含聲明它受本授權條款以及作為「進一步限制」的條款管轄的聲明,您可以刪除該條款。 如果授權條款文件包含「進一步限制」,但允許根據本授權條款重新授權或傳達,您可以將受該授權條款文件條款管轄的材料添加到受涵蓋作品中,前提是「進一步限制」不會在這種重新授權或傳達後繼續存在。
如果您根據本節將條款添加到受涵蓋作品中,您必須在相關原始檔中放置一份聲明,說明適用於這些檔案的「附加條款」,或一份指示在哪裡可以找到適用條款的聲明。
「附加條款」(許可性或非許可性)可以用單獨書寫的授權條款的形式聲明,或聲明為例外情況;上述要求以任何一種方式都適用。
8. 終止。
除非本授權條款明確規定,否則您不得散布或修改受涵蓋作品。 任何以其他方式散布或修改它的嘗試均為無效,並將自動終止您在本授權條款下的權利(包括根據第 11 條第三段授予的任何專利授權)。
但是,如果您停止所有違反本授權條款的行為,則您從特定著作權持有人處獲得的授權將恢復 (a) 暫時恢復,除非且直到著作權持有人明確且最終終止您的授權,以及 (b) 永久恢復,如果著作權持有人未能在停止違規行為後 60 天前以某種合理方式通知您違規行為。
此外,如果著作權持有人以某種合理方式通知您違規行為,則您從特定著作權持有人處獲得的授權將永久恢復,這是您第一次收到該著作權持有人發出的關於違反本授權條款(對於任何作品)的通知,並且您在收到通知後 30 天前糾正了違規行為。
根據本節終止您的權利不會終止已根據本授權條款從您處收到副本或權利的各方的授權。 如果您的權利已被終止且未永久恢復,則您沒有資格根據第 10 條接收相同材料的新授權。
9. 擁有副本不需要接受。
您無需接受本授權條款即可接收或運行「程式」的副本。 僅僅由於使用點對點傳輸接收副本而發生的受涵蓋作品的附帶散布也不需要接受。 但是,除了本授權條款外,沒有任何其他內容授予您散布或修改任何受涵蓋作品的許可。 如果您不接受本授權條款,這些行為將侵犯著作權。 因此,透過修改或散布受涵蓋作品,您表示您接受本授權條款以執行此操作。
10. 下游接收者的自動授權。
每次您傳達受涵蓋作品時,接收者都會自動從原始授權人處收到授權,以運行、修改和散布該作品,但須遵守本授權條款。 您不負責強制第三方遵守本授權條款。
「實體交易」是指轉讓組織控制權,或基本上轉讓一個組織的所有資產,或細分組織,或合併組織的交易。 如果受涵蓋作品的散布是由實體交易引起的,則該交易的每一方(接收作品副本)也將獲得該方的前手所擁有或可以根據前一段授予的作品的任何授權,外加從前手處獲得作品「對應原始碼」所有權的權利,如果前手擁有或可以透過合理努力獲得該「對應原始碼」。
您不得對行使本授權條款下授予或確認的權利施加任何「進一步限制」。 例如,您不得對行使本授權條款下授予的權利收取授權費、權利金或其他費用,並且您不得提起訴訟(包括訴訟中的交叉索賠或反訴),指控製造、使用、銷售、提供銷售或進口「程式」或其任何部分侵犯了任何專利權利要求。
11. 專利。
「貢獻者」是指授權根據本授權條款使用「程式」或「程式」所基於的作品的著作權持有人。 以這種方式授權的作品稱為貢獻者的「貢獻者版本」。
貢獻者的「基本專利權利要求」是指貢獻者擁有或控制的所有專利權利要求,無論是已取得還是將來取得,這些權利要求將因以本授權條款允許的某種方式製造、使用或銷售其「貢獻者版本」而受到侵犯,但不包括僅因「貢獻者版本」的進一步修改而受到侵犯的權利要求。 就本定義而言,「控制」包括以符合本授權條款要求的方式授予專利再授權的權利。
每位貢獻者都根據貢獻者的「基本專利權利要求」,授予您非獨占、全球性、免權利金的專利授權,以製造、使用、銷售、提供銷售、進口以及以其他方式運行、修改和散布其「貢獻者版本」的內容。
在以下三段中,「專利授權」是指任何明確協議或承諾,無論其名稱如何,不強制執行專利(例如,實施專利的明確許可或不就專利侵權提起訴訟的契約)。 向一方「授予」此類專利授權是指做出此類協議或承諾,不對該方強制執行專利。
如果您在知情的情況下依賴專利授權來傳達受涵蓋作品,並且無法透過公開可用的網路伺服器或其他易於存取的途徑,免費且根據本授權條款複製作品的「對應原始碼」,則您必須 (1) 使「對應原始碼」可如此可用,或 (2) 安排剝奪您自己針對此特定作品的專利授權的好處,或 (3) 以符合本授權條款要求的方式安排將專利授權擴展到下游接收者。 「知情地依賴」是指您實際知道,如果沒有專利授權,您在某個國家/地區傳達受涵蓋作品,或您的接收者在某個國家/地區使用受涵蓋作品,將侵犯您有理由相信在該國家/地區有效的一項或多項可識別專利。
如果根據或與單一交易或安排相關聯,您傳達受涵蓋作品,或透過促成傳達來散布受涵蓋作品,並向接收受涵蓋作品的某些方授予專利授權,授權他們使用、散布、修改或傳達受涵蓋作品的特定副本,則您授予的專利授權會自動擴展到受涵蓋作品及其基於作品的所有接收者。
如果專利授權未將本授權條款明確授予的一項或多項權利的涵蓋範圍納入其中,禁止行使或以不行使為條件,則該專利授權是「歧視性的」。 如果您與第三方(其業務是散布軟體)達成協議,根據該協議,您根據您傳達作品的活動程度向第三方付款,並且根據該協議,第三方授予任何將從您處接收受涵蓋作品的各方歧視性專利授權 (a) 與您傳達的受涵蓋作品的副本(或從這些副本製作的副本)相關,或 (b) 主要針對並與包含受涵蓋作品的特定產品或彙編相關,除非您在 2007 年 3 月 28 日之前達成該協議,或授予該專利授權。
本授權條款中的任何內容均不得解釋為排除或限制您根據適用的專利法可能獲得的任何默示授權或其他侵權抗辯。
12. 不得放棄他人的自由。
如果對您施加了與本授權條款的條件相矛盾的條件(無論是透過法院命令、協議或其他方式),它們都不能免除您遵守本授權條款的條件。 如果您無法傳達受涵蓋作品以同時滿足您在本授權條款下的義務和任何其他相關義務,那麼作為結果,您可能根本無法傳達它。 例如,如果您同意要求您從您向其傳達「程式」的人那裡收取進一步傳達的權利金的條款,那麼您可能滿足這些條款和本授權條款的唯一方法是完全避免傳達「程式」。
13. 遠端網路互動;與 GNU 通用公共授權條款一起使用。
儘管本授權條款的任何其他規定,如果您修改了「程式」,則您的修改版本必須顯著地向透過電腦網路與其遠端互動的所有使用者(如果您的版本支援此類互動)提供機會,透過從網路伺服器免費提供對「對應原始碼」的存取權,透過某些標準或慣用方式來促進軟體複製,以接收您的版本的「對應原始碼」。 此「對應原始碼」應包括根據以下段落併入的 GNU 通用公共授權條款第 3 版涵蓋的任何作品的「對應原始碼」。
儘管本授權條款的任何其他規定,您有權將任何受涵蓋作品與根據 GNU 通用公共授權條款第 3 版授權的作品連結或組合為單一組合作品,並傳達由此產生的作品。 本授權條款的條款將繼續適用於作為受涵蓋作品的部分,但與之組合的作品將繼續受 GNU 通用公共授權條款第 3 版管轄。
14. 本授權條款的修訂版本。
自由軟體基金會可能會不時發布 GNU Affero 通用公共授權條款的修訂版及/或新版本。 此類新版本在精神上將與目前版本相似,但在細節上可能有所不同,以解決新的問題或疑慮。
每個版本都有一個可區分的版本號碼。如果本程式中指明 GNU Affero 通用公共許可證的特定編號版本「或任何更新的版本」適用於它,您可以選擇遵循該編號版本或自由軟體基金會發布的任何更新版本的條款和條件。如果本程式未指明 GNU Affero 通用公共許可證的版本號碼,您可以選擇自由軟體基金會發布的任何版本。
如果本程式指明代理人可以決定可以使用 GNU Affero 通用公共許可證的哪些未來版本,則該代理人公開聲明接受某版本,即永久授權您為本程式選擇該版本。
更新的許可證版本可能會給予您額外或不同的權限。但是,由於您選擇遵循更新的版本,因此不會對任何作者或版權持有人施加額外的義務。
15. 擔保免責聲明。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本程式不提供任何擔保。除非另有書面說明,否則版權持有人和/或其他方「按原樣」提供本程式,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擔保,包括但不限於適銷性與特定用途適用性的默示擔保。關於本程式的品質和效能的全部風險由您承擔。如果本程式證明有缺陷,您應承擔所有必要的維修、修理或更正的費用。
16. 責任限制。
在任何情況下,除非適用法律要求或另有書面協議,否則任何版權持有人,或任何其他根據上述許可修改及/或散布本程式的任何一方,均不對您因使用或無法使用本程式而造成的損害負責,包括任何一般、特殊、附帶或後果性損害(包括但不限於資料丟失或資料變得不準確,或您或第三方遭受的損失,或本程式未能與其他程式協同運作),即使該持有人或其他方已被告知可能發生此類損害。
17. 第 15 條和第 16 條的解釋。
如果上述提供的擔保免責與責任限制,根據其條款無法於當地產生法律效力,則審查法院應適用最接近於完全免除與本程式相關的所有民事責任的當地法律,除非程式副本隨附擔保或責任承擔,且收取費用。
條款和條件結束
如何將這些條款應用於您的新程式
如果您開發一個新程式,並且希望它對公眾發揮最大的作用,那麼實現這一目標的最佳方法是使其成為自由軟體,讓每個人都可以在這些條款下重新發布和更改它。
若要這樣做,請將以下聲明附加到程式中。最安全的做法是將它們附加到每個原始碼檔案開頭,以最有效地聲明免除擔保責任;並且每個檔案應至少包含「版權」行和指向完整聲明位置的指針。
<one line to give the program's name and a brief idea of what it does.> Copyright (C) <year> <name of author> This program is free software: you can redistribute it and/or modify it under the terms of the GNU Affero General Public License as published by the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either version 3 of the License, or (at your option) any later version. This program is distributed in the hope that it will be useful, but WITHOUT ANY WARRANTY; without even the implied warranty of MERCHANTABILITY or FITNESS FOR A PARTICULAR PURPOSE. See the GNU Affero General Public License for more details. You should have received a copy of the GNU Affero General Public License along with this program. If not, see <https://gnu.dev.org.tw/licenses/>.
另請新增有關如何通過電子郵件和紙本郵件與您聯繫的資訊。
如果您的軟體可以通過電腦網路遠程與用戶互動,您還應確保它提供一種讓用戶獲取其原始碼的方式。例如,如果您的程式是網路應用程式,其介面可以顯示一個「原始碼」連結,將用戶引導至程式碼封存檔。您可以通過多種方式提供原始碼,不同的解決方案將更適合不同的程式;具體要求請見第 13 節。
如果需要,您還應該讓您的雇主(如果您是程式設計師)或學校(如果有的話)簽署程式的「版權免責聲明」。有關此以及如何應用及遵循 GNU AGPL 的詳細資訊,請參見 <https://gnu.dev.org.tw/licen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