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Copyleft應用於非軟體資訊

首先,什麼是Copyleft?

在權威駭客詞典《術語檔案》中,「copyleft」的條目是這樣寫的

copyleft: /kop'ee-left/ [仿「copyright」(版權)] 名詞。 1. 由 GNU EMACS 和其他自由軟體基金會軟體攜帶的版權聲明(「通用公共授權條款」),授予所有來者重複使用和複製的權利(但也請參閱通用公共病毒)。 2. 延伸來說,任何旨在實現類似目標的版權聲明。

Copyleft 的概念起源於 1983 年 Richard Stallman 啟動 GNU 計畫 時。簡而言之,他的目標是「開發一個完整的自由類 Unix 作業系統」。 作為該目標的一部分,他發明並撰寫了 GNU 通用公共授權條款,這是一種法律結構,其中包含版權聲明,但對其進行了補充(或技術上來說,移除了某些限制),因此其條款允許為所有人保留作品或其衍生作品的重複使用、修改和複製自由。

一般的版權聲明所有權和作者身分,並防止使用作者的姓名作為作品扭曲版本的作者; 它也防止他人有意扭曲作品和破壞作品。 但它也帶有其他限制——例如限制作品的複製或修改。

Copyleft 包含一般的版權聲明,聲明所有權和作者身分。 然而,它隨後放棄了一般版權中隱含的其他一些權利:它表示您不僅可以自由地重新發布此作品,而且還可以自由地更改作品。 但是,您不能聲稱自己撰寫了原始作品,也不能聲稱這些變更是由其他人創建的。 最後,所有衍生作品也必須置於這些條款之下。

為什麼 Copyleft 很重要,甚至有其必要性?

版權的某些限制——例如發行和修改——對於構成網路數位世界的「自由、非政治性、民主社群」「網路空間」來說,不是很有用。

使用電腦,數位作品的完美副本可以很容易地製作——甚至可以由他人修改或進一步發行——而不會損失原始作品。 當個人在網路空間中互動、共享資訊——然後做出反應並以此為基礎進行建構——不僅是自然的,而且這是個體在社群中蓬勃發展的唯一方式。 本質上,copyleft 的概念是數位資訊在社會中人類之間自然傳播的基礎。 這就是為什麼常規的版權概念在網路空間的背景下沒有意義。

簡單的「公共領域」出版將行不通,因為有些人會試圖濫用它來獲取利潤,剝奪他人的自由; 只要我們生活在一個法律體系中,其中法律抽象概念(如版權)是必要的,作為負責任的藝術家或科學家,我們就需要 copyleft 的正式法律抽象概念,以確保我們自己和他人的自由。

Stallman 已經撰寫了許多關於這個主題的文獻,詳細資訊可以在自由軟體基金會出版的優秀文本中找到。

那麼為什麼 FSF 的 GNU GPL 不夠好呢?

夠好的! GNU GPL 不僅是一份具有重大歷史和文學價值的文獻,而且它在今天被廣泛用於無數的軟體程式——那些作為 GNU 計畫正式組成部分的以及其他程式。 GNU GPL 最初的目的是在電腦程式設計師之間共享軟體。 然而,仔細研究 GPL,似乎同樣的授權條款可以很容易地應用於非軟體資訊。

或者,可以根據不同的或更簡單的條款對文檔進行 copyleft; 無論 GNU GPL 是否是達到目的的特定手段,都不是問題,儘管 GNU GPL 當然提供了 copyleft 最明確(和規範)的定義。

好的,那麼我該如何對我的非軟體作品進行 copyleft?

這很簡單。 雖然特定情況可能需要或啟發其自身的特定授權條款,可能類似於 GNU GPL,但 copyleft 聲明真正需要做的就是滿足上面「首先,什麼是 Copyleft?」中定義的要點。 使用 GNU GPL 對您的作品進行 copyleft 很簡單。

GNU GPL 聲明它「適用於任何程式或其他作品,其中包含版權持有者發出的聲明,表明可以根據本通用公共授權條款發行」,因此這個「程式」可能不一定是電腦軟體程式——任何性質的任何可以受版權保護的作品都可以使用 GNU GPL 進行 copyleft。

GNU GPL 引用了作品的「原始碼」; 這個「原始碼」對於不同種類的資訊將意味著不同的事物,但 GNU GPL 中提供的「原始碼」定義在任何情況下都成立:「作品的原始碼是指用於對其進行修改的首選形式的作品。」

附加到作品的聲明並非總是能夠「附加到每個原始碼檔案的開頭」,正如 GNU GPL 建議的那樣。 在這種情況下,檔案所在的目錄應包含聲明,任何隨附的文件或文獻也應包含聲明。

最後,對於非軟體作品,在作品「原始碼」開頭包含的「版權」行在語言上略有修改

<一行文字,給出作品的名稱和關於其作用的簡要說明。>
版權 (C) yyyy <作者姓名>

此資訊是自由的; 您可以根據自由軟體基金會發布的 GNU 通用公共授權條款重新發行和/或修改它; 可以選擇授權條款的第 2 版或(您自行決定)任何後續版本。

發行此作品是希望它會有所用處,但不提供任何擔保; 甚至不提供適銷性或特定用途適用性的默示擔保。 有關更多詳細資訊,請參閱 GNU 通用公共授權條款。 您應該已收到隨此作品一起提供的 GNU 通用公共授權條款副本; 如果沒有,請寫信給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Inc., 31 Milk St # 960789, Boston, MA 02196, USA。

我接下來該怎麼做?

以下是關於 copyleft 的更多資訊來源,特別是當它應用於非軟體資訊時

網站的其餘部分是 GNU 計畫的首頁,並且是 copyleft 和自由軟體的權威來源(1)

Ram Samudrala 撰寫了 自由音樂哲學,並以 Twisted Helices 樂團的身分創作 copyleft 音樂。

我自己的部分非軟體 copyleft 作品包括文本(文學作品、評論、技術性文章)和音樂。

腳註

  1. 在 2020 年之前,「自由軟體」常被令人困惑地稱為「可自由重新發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