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體專利與文學專利

當政治人物考慮軟體專利的問題時,他們通常是在盲目投票;由於他們不是程式設計師,他們不了解軟體專利真正的作用。他們常常認為專利與著作權法相似(「除了某些細節」)——但事實並非如此。例如,當我公開詢問當時的法國工業部長帕特里克·戴維迪安法國將如何對軟體專利問題進行投票時,戴維迪安以充滿激情的辯護著作權法作為回應,讚揚維克多·雨果在著作權的通過中所起的作用。(誤導性的術語 「智慧財產權」 促成了這種混淆——這也是永遠不應該使用它的原因之一。)

那些想像著作權法效力的人無法理解軟體專利的災難性影響。我們可以以維克多·雨果為例來說明兩者之間的區別。

小說和現代複雜程式之間有一些共同點:它們都很龐大,並且將許多想法組合在一起實現。因此,讓我們遵循這個類比,假設專利法在 1800 年代已應用於小說;假設像法國這樣的國家允許文學想法的專利。這會如何影響維克多·雨果的寫作?文學專利的效果與文學著作權的效果相比如何?

考慮維克多·雨果的小說《悲慘世界》。自他寫成以來,著作權僅屬於他。他不必擔心有陌生人會起訴他侵犯著作權並勝訴。這是不可能的,因為著作權僅涵蓋作者作品的細節,而不涵蓋其中體現的想法,並且它僅限制複製。雨果沒有抄襲《悲慘世界》,因此他沒有受到著作權的威脅。

專利的工作方式不同。專利涵蓋想法;每項專利都是對實施專利本身描述的某些想法的壟斷。以下是一個假設的文學專利範例

  • 請求項 1:一種溝通過程,在讀者心中呈現一個角色概念,該角色長期監禁,並對社會和人類感到怨恨。
  • 請求項 2:根據請求項 1 的溝通過程,其中所述角色隨後透過他人的仁慈找到道德救贖。
  • 請求項 3:根據請求項 1 和 2 的溝通過程,其中所述角色在故事中更改了他的名字。

如果在 1862 年《悲慘世界》出版時存在這樣的專利,那麼這部小說將與所有三項請求項衝突,因為所有這些事情都發生在小說中的尚萬強身上。維克多·雨果可能會被起訴,如果被起訴,他將會敗訴。這部小說可能會被專利持有人禁止——實際上是被審查。

現在考慮這個假設的文學專利

  • 請求項 1:一種溝通過程,在讀者心中呈現一個角色概念,該角色長期監禁,隨後更改了他的名字。

《悲慘世界》也會被該專利禁止,因為這個描述也符合尚萬強的生活故事。這是另一個假設的專利

  • 請求項 1:一種溝通過程,在讀者心中呈現一個角色概念,該角色找到道德救贖,然後更改了他的名字。

尚萬強也會被這個專利禁止。

所有三項專利都將涵蓋並禁止這個角色的生活故事。它們重疊,但它們並不完全重複,因此它們可以同時有效;所有三位專利持有人都可以起訴維克多·雨果。他們中的任何一位都可以禁止出版《悲慘世界》。

這個專利也可能被侵犯

  • 請求項 1:一種溝通過程,呈現一個角色的名字與他的姓氏的最後一個音節相符。

透過「尚萬強」這個名字,但至少這個專利很容易避免。

您可能會認為這些想法太簡單了,以至於沒有專利局會頒發它們。我們程式設計師經常對真實軟體專利涵蓋的想法的簡單性感到驚訝——例如,歐洲專利局已頒發了進度條專利,以及透過信用卡接受付款的專利。如果這些專利不是那麼危險,它們將會是可笑的。

《悲慘世界》的其他方面也可能違反專利。例如,可能存在滑鐵盧戰役虛構描寫的專利,或是在小說中使用巴黎俚語的專利。再增加兩起訴訟。事實上,對於起訴像《悲慘世界》這樣的作品的作者,可以適用的不同專利數量是沒有限制的。所有專利持有人都會說他們應該因其專利想法代表的文學進步而獲得獎勵,但這些障礙不會促進文學的進步,它們只會阻礙它。

然而,一項非常廣泛的專利可能會使所有這些問題變得無關緊要。想像一下具有以下廣泛請求項的專利

  • 一種以敘事結構化的溝通過程,該敘事持續多頁。
  • 一種有時類似於賦格曲或即興演奏的敘事結構。
  • 情節圍繞特定角色的對抗而展開,每個角色輪流為另一個角色設置陷阱。
  • 呈現社會多個層面的敘事。
  • 展現隱藏陰謀運作的敘事。

專利持有人會是誰?他們可能是其他小說家,也許是杜馬斯或巴爾扎克,他們寫過這樣的小說——但不一定。專利軟體想法不需要編寫程式,因此,如果我們假設的文學專利遵循真實的專利制度,這些專利持有人不必編寫小說或故事或任何東西——除了專利申請。專利寄生公司,即除了威脅和訴訟之外什麼都不生產的企業,如今正在蓬勃發展。

鑑於這些廣泛的專利,維克多·雨果甚至不會想到要問哪些專利可能會因使用尚萬強這個角色而被起訴,因為他甚至無法考慮寫這樣的小說。

這個類比可以幫助非程式設計師了解軟體專利的作用。軟體專利涵蓋功能,例如在文字處理器中定義縮寫,或在試算表中自然順序重新計算。專利涵蓋程式需要使用的演算法。專利涵蓋檔案格式的各個方面,例如 Microsoft 的 OOXML 格式。 MPEG 2 視訊格式受到 39 項不同美國專利的保護。

正如一部小說可能同時違反許多不同的文學專利一樣,一個程式也可能同時被許多不同的專利禁止。識別所有似乎適用於大型程式的專利非常耗時,以至於只進行了一項此類研究。 2004 年對 GNU/Linux 作業系統核心 Linux 的研究發現,似乎有 283 項不同的美國軟體專利涵蓋了它。也就是說,這 283 項不同的專利中的每一項都禁止了在 Linux 數千頁原始碼中的某處找到的某些計算過程。當時,Linux 約佔整個 GNU/Linux 系統的百分之一。整個系統的發行商可能會被多少項專利起訴?

防止軟體專利擾亂軟體開發的方法很簡單:不要授權它們。這應該很容易,因為大多數專利法都有禁止軟體專利的條款。它們通常說「軟體本身」不能申請專利。但是世界各地的專利局都在試圖曲解這些詞語,並頒發程式中實施的想法的專利。除非阻止這種情況,否則結果將是使所有軟體開發人員都處於危險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