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NU 寬鬆通用公共授權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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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授權條款是添加到GNU 通用公共授權條款第 3 版的一組額外權限。有關如何根據本授權條款發布您自己的軟體的更多資訊,請參閱我們的說明頁面


GNU 寬鬆通用公共授權條款

第 3 版,2007 年 6 月 29 日

版權所有 © 2007 自由軟體基金會有限公司 <https://fsf.org/>

任何人均被允許複製和散布本授權條款文件的逐字副本,但不允許更改。

本版本的 GNU 寬鬆通用公共授權條款包含了 GNU 通用公共授權條款第 3 版的條款和條件,並輔以以下列出的額外權限。

0. 額外定義。

在本文中,「本授權條款」指的是 GNU 寬鬆通用公共授權條款第 3 版,而「GNU GPL」指的是 GNU 通用公共授權條款第 3 版。

「函式庫」指的是受本授權條款管轄的受保護作品,但以下定義的「應用程式」或「組合作品」除外。

「應用程式」是指任何使用函式庫提供的介面的作品,但本身並非基於函式庫。 定義由函式庫定義的類別的子類別被視為使用函式庫提供的介面的一種模式。

「組合作品」是透過將應用程式與函式庫組合或連結而產生的作品。 製作組合作品時所使用的特定函式庫版本也稱為「連結版本」。

「組合作品的最小對應原始碼」是指組合作品的對應原始碼,但不包括組合作品中任何部分的原始碼,這些部分在單獨考慮時是基於應用程式,而不是基於連結版本。

「組合作品的對應應用程式碼」是指應用程式的物件碼和/或原始碼,包括從應用程式重現組合作品所需的任何資料和工具程式,但不包括組合作品的系統函式庫。

1. GNU GPL 第 3 節的例外情況。

您可以根據本授權條款的第 3 節和第 4 節傳達受保護的作品,而不受 GNU GPL 第 3 節的約束。

2. 傳達修改後的版本。

如果您修改了函式庫的副本,並且在您的修改中,某個功能引用了應用程式使用該功能時要提供的函式或資料(而非在調用該功能時傳遞的參數),則您可以傳達修改後的版本副本

  • a) 在本授權條款下,前提是您真誠地努力確保,如果應用程式未提供函式或資料,該功能仍然可以運作,並執行其目的中仍然有意義的部分,或
  • b) 在 GNU GPL 下,本授權條款的任何額外權限均不適用於該副本。

3. 包含來自函式庫標頭檔的材料的物件碼。

應用程式的物件碼形式可以包含來自作為函式庫一部分的標頭檔的材料。 您可以根據您選擇的條款傳達此類物件碼,前提是,如果所包含的材料不限於數值參數、資料結構佈局和存取器,或小型巨集、內聯函式和範本(長度為十行或更少),則您應執行以下兩項操作

  • a) 在物件碼的每個副本中顯著聲明已使用函式庫,並且函式庫及其使用受本授權條款的約束。
  • b) 隨物件碼附上 GNU GPL 和本授權條款文件的副本。

4. 組合作品。

您可以根據您選擇的條款傳達組合作品,這些條款加在一起有效地不限制修改組合作品中包含的函式庫部分以及用於調試此類修改的反向工程,如果您也執行以下每一項操作

  • a) 在組合作品的每個副本中顯著聲明已使用函式庫,並且函式庫及其使用受本授權條款的約束。
  • b) 隨組合作品附上 GNU GPL 和本授權條款文件的副本。
  • c) 對於在執行期間顯示版權聲明的組合作品,請在這些聲明中包含函式庫的版權聲明,以及將使用者引導至 GNU GPL 和本授權條款文件副本的參考。
  • d) 執行以下操作之一
    • 0) 根據本授權條款的條款傳達最小對應原始碼,並以適合且在允許使用者將應用程式與連結版本的修改版本重新組合或重新連結以產生修改後的組合作品的條款下,以 GNU GPL 第 6 節中指定的傳達對應原始碼的方式傳達對應應用程式碼。
    • 1) 使用合適的共享函式庫機制來連結函式庫。 合適的機制是指 (a) 在執行時使用使用者電腦系統上已存在的函式庫副本,以及 (b) 可以與函式庫的修改版本正常運作,該修改版本與連結版本介面相容。
  • e) 提供安裝資訊,但前提是您原本需要根據 GNU GPL 第 6 節提供此類資訊,並且僅限於安裝和執行透過將應用程式與連結版本的修改版本重新組合或重新連結而產生的組合作品的修改版本所必需的資訊範圍。 (如果您使用選項 4d0,則安裝資訊必須隨附最小對應原始碼和對應應用程式碼。如果您使用選項 4d1,則必須以 GNU GPL 第 6 節中指定的傳達對應原始碼的方式提供安裝資訊。)

5. 組合函式庫。

您可以將基於函式庫的作品的函式庫設施與不屬於應用程式且不受本授權條款約束的其他函式庫設施並排放置在單個函式庫中,並根據您選擇的條款傳達此類組合函式庫,如果您執行以下兩項操作

  • a) 隨組合函式庫附上基於函式庫的相同作品的副本,該副本未與任何其他函式庫設施組合,並根據本授權條款傳達。
  • b) 在組合函式庫中顯著聲明其一部分是基於函式庫的作品,並說明在哪裡可以找到相同作品的隨附未組合形式。

6. GNU 寬鬆通用公共授權條款的修訂版本。

自由軟體基金會可能會不時發布 GNU 寬鬆通用公共授權條款的修訂版和/或新版本。 此類新版本在精神上將與目前版本相似,但在細節上可能有所不同,以解決新問題或疑慮。

每個版本都給定一個可區分的版本號。 如果您收到的函式庫指定適用於它的 GNU 寬鬆通用公共授權條款的某個編號版本「或任何更高版本」,您可以選擇遵循該發布版本或自由軟體基金會發布的任何更高版本的條款和條件。 如果您收到的函式庫未指定 GNU 寬鬆通用公共授權條款的版本號,您可以選擇自由軟體基金會發布的任何版本的 GNU 寬鬆通用公共授權條款。

如果您收到的函式庫指定代理可以決定是否適用 GNU 寬鬆通用公共授權條款的未來版本,則該代理公開聲明接受任何版本即表示永久授權您為函式庫選擇該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