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O、GNU 與 Linux

作者:Richard Stallman

SCO 與 IBM 的合約糾紛伴隨著一場針對整個 GNU/Linux 系統的抹黑行動。但 SCO 犯了一個顯而易見的錯誤,它錯誤地引用我的話說「Linux 是 Unix 的副本」。許多讀者立即嗅到了不對勁——不僅因為我沒有說過這句話,不僅因為說這句話的人談論的是已發表的想法(不受版權保護),而不是程式碼,而且還因為他們知道我永遠不會將 Linux 與 Unix 相提並論。

Unix 是一個完整的作業系統,而 Linux 只是其中的一部分。SCO 正在利用人們對 Linux 和 GNU/Linux 系統之間普遍存在的混淆,來誇大它可以散播的恐懼。GNU/Linux 是以 Linux 作為核心執行的 GNU 作業系統。核心是系統中將機器資源分配給您執行的其他程式的部分。那部分就是 Linux。

我們從 1984 年開始開發 GNU,作為一場追求自由的運動,其目標是從我們的生活中消除非自由軟體。GNU 是自由軟體,這意味著使用者可以自由地執行、研究和修改它(或付費請程式設計師為他們做這件事)、重新發布它(免費或收費),以及發布修改後的版本。(請參閱GNU 專案的概述。)

1991 年,GNU 幾乎完成了,只缺少核心。1992 年,Linus Torvalds 將他的核心 Linux 變成自由軟體。其他人將 GNU 和 Linux 結合起來,產生了第一個完整的自由作業系統 GNU/Linux。(請參閱我們的 GNU/Linux 常見問題解答。)GNU/Linux 也是自由軟體,SCO 利用這種自由銷售了他們的版本。今天,GNU 可以與包括 Linux、GNU Hurd(我們的核心)和 NetBSD 核心在內的各種核心一起執行。無論您使用哪個核心,它基本上都是相同的系統。

那些將 Linux 與 GNU 結合的人沒有意識到他們正在做什麼,他們將這種組合稱為「Linux」。這種混淆蔓延開來;許多使用者和記者將整個系統稱為「Linux」。由於他們也正確地將核心稱為「Linux」,因此結果更加混亂:當一個陳述說「Linux」時,您只能猜測它指的是哪個軟體。SCO 不負責任的聲明中充斥著對「Linux」的模糊引用。不可能對它們整體賦予任何連貫的意義,但它們似乎指責整個 GNU/Linux 系統是從 Unix 複製而來的。

名稱 GNU 代表「GNU's Not Unix」(GNU 不是 Unix)。開發 GNU 系統的全部意義在於它不是 Unix。Unix 現在和過去一直是非自由軟體,這意味著它剝奪了使用者合作和控制其電腦的自由。為了在自由的社群中使用電腦,我們需要一個自由軟體作業系統。我們沒有錢購買和解放現有的系統,但我們確實有技能編寫一個新的系統。編寫 GNU 是一項巨大的工作。我們為了我們的自由和你們的自由而做了這件事。

複製 Unix 原始碼在道德上並沒有錯[1],但這是非法的;如果我們的工作不是合法完成的,我們的成果就無法給予使用者合法的合作自由。為了確保我們不會複製 Unix 原始碼或編寫任何類似的東西,我們告訴 GNU 貢獻者,在為 GNU 開發程式碼時,甚至不要查看 Unix 原始碼。我們還提出了不同於典型 Unix 設計方法的設計方法,以確保我們的程式碼不會與 Unix 程式碼相似。儘管我們的基本前提是禁止複製軟體在道德上是錯誤的,但我們盡力避免複製 Unix 程式碼。

SCO 的另一個混淆工具是術語「智慧財產權」。這個時髦但愚蠢的術語帶有一種明顯的偏見:對待作品、想法和名稱的正確方式是將其視為一種財產。不太明顯的是它通過煽動簡單化的思維方式造成的危害:它將各種不同的法律——版權法、專利法、商標法和其他法律——混為一談,而這些法律實際上幾乎沒有共同之處。這導致人們認為這些法律是一個單一的問題,即「智慧財產權問題」,並思考「它」——這意味著,在如此廣泛的抽象層面上思考,以至於這些不同法律引起的特定社會問題甚至都看不見。因此,任何「關於智慧財產權」的觀點都注定是愚蠢的。(有關此術語引起的混淆的更多解釋,請參閱我們的應避免使用的詞語列表。)

在增加版權或專利權力的宣傳者手中,這個術語是一種阻止清晰思考的方式。在發出威脅的人手中,這個術語是一種混淆工具:「我們聲稱我們可以就某事起訴你,但我們不會說是什麼事。」

在實際的訴訟中,這種模稜兩可會使他們的案件失敗,甚至阻止其立案。但是,如果 SCO 的目的是搖晃樹木,看看是否有錢掉下來,或者只是散播恐懼,他們可能會認為模糊和神秘是有利的。

我無法預測 SCO 與 IBM 之間的訴訟本身:我不知道他們的合約內容是什麼,我不知道 IBM 做了什麼,而且我不是律師。自由軟體基金會的律師 Moglen 教授認為,SCO 允許社群使用他們在其 GNU/Linux 版本中根據 GNU GPL 和其他自由軟體許可證發布的程式碼。

但是,我可以解決這種情況的更廣泛問題。在一個超過 50 萬開發人員的社群中,我們很難期望永遠不會發生抄襲事件。但這並不是災難;我們丟棄該材料並繼續前進。如果 Linux 中有未經法律授權貢獻的材料,Linux 開發人員將了解它是什麼並替換它。SCO 無法使用其版權或其與特定方的合約來壓制成千上萬其他人的合法貢獻。Linux 本身已不再是必不可少的:GNU 系統與 Linux 結合後變得流行,但今天它也可以與兩個 BSD 核心和 GNU 核心一起執行。我們的社群不會被這個擊敗。

註腳

  1. 由於此聲明直接與專有軟體開發商的既定觀點相矛盾,因此一些讀者認為「not」(不)這個詞是錯誤插入的。這完全是故意的。複製軟體並沒有錯。阻止他人複製軟體是錯誤的。因此,軟體應該是自由的。

本文最初發表於 ZD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