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書的危險

在這個商業主導政府並撰寫法律的時代,每一項科技進步都為商業提供了對公眾施加新限制的機會。本來可以賦予我們力量的科技,反而被用來束縛我們。

對於印刷書籍,

  • 您可以用現金匿名購買。
  • 然後您就擁有它了。
  • 您不需要簽署任何限制您使用它的授權條款。
  • 格式是公開的,而且不需要任何專有技術就能閱讀這本書。
  • 您可以贈送、借出或出售這本書給他人。
  • 您可以物理性地掃描和複製這本書,而且在著作權法下有時是合法的。
  • 沒有人有權力摧毀您的書。

相較之下,Amazon 電子書(相當典型)

  • Amazon 要求使用者必須表明身分才能取得電子書。
  • 在包括美國在內的一些國家,Amazon 表示使用者無法擁有電子書。
  • Amazon 要求使用者接受關於電子書使用的限制性授權條款。
  • 格式是秘密的,而且只有專有的、限制使用者使用的軟體才能讀取。
  • 對於某些書籍,允許在限定時間內進行虛假的「借閱」,但僅限於指定同一系統的其他使用者。不允許贈送或出售。
  • 由於播放器中的數位限制管理,複製電子書是不可能的,而且授權條款也禁止複製,這比著作權法更具限制性。
  • Amazon 可以使用後門程式遠端刪除電子書。它曾在 2009 年使用這個後門程式刪除了數千本喬治·歐威爾的《一九八四》。

即使是其中一項侵權行為,也使得電子書比印刷書籍倒退了一步。我們必須拒絕電子書,直到它們尊重我們的自由。[1]

電子書公司表示,剝奪我們傳統的自由是為了繼續支付作者報酬所必要的。目前的著作權制度慷慨地支持了這些公司,卻讓大多數作者處境艱難。我們可以用其他不需要削減我們自由的方式來更好地支持作者,甚至可以將共享合法化。我提出的兩種方法是:

  • 根據每位作者知名度的立方根,將稅收資金分配給作者。[2]
  • 設計播放器,讓使用者可以向作者發送匿名的自願付款。

電子書不需要攻擊我們的自由(古騰堡計畫的電子書就沒有),但如果由公司來決定,它們就會這樣做。阻止它們取決於我們。

註腳

  1. [2019] 為了表達我們對 Amazon 電子書閱讀器的拒絕,我們稱之為詐騙裝置
  2. 請參閱我的演講「電腦網路時代的著作權與社群」,以及我 2012 年寫給巴西參議院議長 José Sarney 參議員的公開信,以了解更多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