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的權利
作者:理查·史托曼出自通往第谷之路,一本關於月球革命先例的文章集,於 2096 年在月球城出版。
對丹·哈爾伯特來說,通往第谷之路始於大學時期——當時莉莎·藍茲請求借用他的電腦。她的電腦壞了,除非她能借到另一台,否則她的期中專案將不及格。除了丹,她不敢向任何人求助。
這讓丹陷入兩難。他必須幫助她——但如果他把電腦借給她,她可能會讀他的書。撇開讓別人讀你的書可能會讓你入獄多年的事實不談,這個想法起初讓他感到震驚。像所有人一樣,他從小學就被教導,分享書籍是卑鄙和錯誤的——只有盜版者才會做的事情。
而且,軟體保護局 (SPA) 不太可能抓不到他。在他的軟體課上,丹了解到每本書都有一個版權監控器,會向中央授權機構報告何時、何地以及由誰閱讀。(他們使用這些資訊來抓捕盜版讀者,也將個人興趣檔案賣給零售商。)下次他的電腦聯網時,中央授權機構就會發現。他,作為電腦所有者,將受到最嚴厲的懲罰——因為沒有盡力阻止犯罪。
當然,莉莎不一定打算讀他的書。她可能只是想用電腦寫她的期中報告。但丹知道她來自中產階級家庭,幾乎負擔不起學費,更不用說她的閱讀費用了。讀他的書可能是她畢業的唯一途徑。他理解這種情況;他自己也必須借錢支付他閱讀的所有研究論文。(這些費用中有百分之十流向了撰寫論文的研究人員;由於丹的目標是學術生涯,他可以希望他自己的研究論文,如果經常被引用,將帶來足夠的收入來償還這筆貸款。)
後來,丹會了解到,曾經有一段時間,任何人都可以去圖書館閱讀期刊文章,甚至書籍,而無需付費。有些獨立學者閱讀了數千頁,而沒有政府的圖書館補助金。但在 1990 年代,商業和非營利期刊出版商都開始收取訪問費用。到 2047 年,提供免費公共學術文獻訪問的圖書館已成為遙遠的記憶。
當然,有一些方法可以繞過 SPA 和中央授權機構。它們本身是非法的。丹在軟體課上有一位同學,法蘭克·馬圖奇,他獲得了一個非法的除錯工具,並在閱讀書籍時用它來跳過版權監控器程式碼。但他告訴了太多朋友,其中一位朋友為了獎勵把他告發給了 SPA(身負重債的學生很容易被誘惑而背叛)。2047 年,法蘭克入獄了,不是因為盜版閱讀,而是因為擁有除錯器。
丹後來會了解到,曾經有一段時間,任何人都可以擁有除錯工具。甚至有免費的除錯工具可以在 CD 上取得或從網路上下載。但普通使用者開始使用它們來繞過版權監控器,最終一位法官裁定,這已成為它們在實際應用中的主要用途。這意味著它們是非法的;除錯器的開發人員被送進了監獄。
當然,程式設計師仍然需要除錯工具,但 2047 年的除錯器供應商只分發編號副本,而且只分發給官方授權且有保證金的程式設計師。丹在軟體課上使用的除錯器被保存在特殊的防火牆後面,因此只能用於課堂練習。
也可以透過安裝修改過的系統核心來繞過版權監控器。丹最終會發現大約在本世紀初就存在免費的核心,甚至是完整的免費作業系統。但它們不僅像除錯器一樣是非法的——如果你有的話,除非你知道電腦的 root 密碼,否則你無法安裝一個。聯邦調查局和微軟支援都不會告訴你。
丹的結論是,他不能 просто 把電腦借給莉莎。但他不能拒絕幫助她,因為他愛她。每次有機會和她說話,他都感到欣喜若狂。她選擇向他求助,這可能意味著她也愛他。
丹透過做一件更不可思議的事情解決了這個兩難——他把電腦借給了她,並告訴她他的密碼。這樣一來,如果莉莎讀了他的書,中央授權機構會認為是他自己在讀。這仍然是犯罪,但 SPA 不會自動發現。他們只會在莉莎舉報他的情況下才會發現。
當然,如果學校發現他把自己的密碼給了莉莎,那麼他們倆作為學生就完蛋了,無論她用它做了什麼。學校的政策是,任何干擾他們監控學生電腦使用情況的方式,都是紀律處分的理由。你是否做了任何有害的事情都無關緊要——冒犯行為是讓你難以讓管理者檢查你。他們認為這意味著你在做其他被禁止的事情,他們不需要知道那是什麼。
學生通常不會因此而被開除——不是直接開除。相反,他們會被禁止使用學校的電腦系統,並且不可避免地會所有科目都不及格。
後來,丹會了解到,這種大學政策始於 1980 年代,當時大量大學生開始使用電腦。以前,大學對學生紀律採取不同的方法;他們懲罰有害的行為,而不是僅僅引起懷疑的行為。
莉莎沒有向 SPA 舉報丹。他幫助她的決定導致了他們的婚姻,也讓他們開始質疑他們從小就被教導的關於盜版的知識。這對夫婦開始閱讀版權歷史、蘇聯及其對複製的限制,甚至最初的美國憲法。他們搬到了月球,在那裡他們找到了其他同樣逃離 SPA 長臂管轄的人。當 2062 年第谷起義爆發時,普遍的閱讀權很快成為其中心目標之一。
作者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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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故事據說是未來某人撰寫的歷史文章,描述了丹·哈爾伯特在一個受不正義勢力塑造的壓迫社會下的青年時代,這些勢力將「盜版」作為宣傳工具。因此,它使用了那個社會的術語。我試圖將其向前投射到更明顯的壓迫中。請參閱「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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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強制執行的借閱或閱讀書籍(和其他類型的出版作品)限制被稱為 DRM,即「數位版權管理」的縮寫。為了消除 DRM,自由軟體基金會發起了 「設計瑕疵」運動。我們請求您的支持。
電子前線基金會是一個獨立組織,與自由軟體基金會無關,也發起反對 DRM 的運動。
以下註記自故事首次發表以來已更新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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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閱讀權的戰鬥已經打響。儘管我們過去的自由可能需要 50 年才能逐漸被遺忘,但上面描述的大多數具體的壓迫性法律和做法都已經被提出;其中一些已在美國和其他地方頒布為法律。在美國,1998 年的「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案」(DMCA) 明確地為稱為 DRM 的電腦強制執行限制提供了政府支持,將散布可以破解 DRM 的程式定為犯罪行為。歐盟在 2001 年的著作權指令中也施加了類似的限制,但形式沒有那麼強烈。
美國透過所謂的「自由貿易」協定,力圖將此類規則強加於世界其他國家。 企業霸權協定 是更適合它們的術語,因為它們旨在讓企業統治名義上的民主國家。DMCA 將破解 DRM 的程式定為犯罪行為的政策是這些協定在廣泛領域中強加的許多不公正政策之一。
美國已透過雙邊協定將 DMCA 要求強加於澳洲、巴拿馬、哥倫比亞和南韓,並透過另一項協定 CAFTA 強加於哥斯大黎加等國家。歐巴馬已透過兩項新的擬議協定 TPP 和 TTIP 升級了這場運動。TPP 將把 DMCA 以及許多其他錯誤強加於太平洋沿岸的 12 個國家。TTIP 將對歐洲施加類似的限制。所有這些協定都必須被擊敗或廢除。
即使是全球資訊網協會也已淪為著作權產業的陰影之下;它正處於批准將 DRM 系統作為網路規格官方組成部分的邊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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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由軟體往往具有許多種類的濫用功能,這導致了你永遠無法信任非自由程式的結論。我們必須堅持只使用自由(libre)軟體,並拒絕非自由程式。
透過 Windows Vista,微軟承認它內建了一個後門:即使使用者認為它們是降級,微軟也可以使用它來強制安裝軟體「升級」。它還可以命令所有執行 Vista 的機器拒絕執行特定的裝置驅動程式。Vista 對使用者施加限制的主要目的是強制執行使用者無法克服的 DRM。當然,Windows 10 也沒有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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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中的一個想法直到 2002 年才在現實中被提出。這個想法是聯邦調查局和微軟將保留你個人電腦的 root 密碼,並且不讓你擁有它們。
這個方案的支持者給早期版本起了一些名稱,例如「可信任運算」和「Palladium」,但最終投入使用時,它被稱為「安全啟動」。
微軟保留的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密碼;從來沒有人在終端機上輸入它。相反,它是一個簽名和加密金鑰,對應於儲存在你電腦中的第二個金鑰。這使得微軟,以及潛在的任何與微軟合作的網站,能夠最終控制使用者在自己的電腦上可以做什麼。微軟很可能會在聯邦調查局要求時代表聯邦調查局使用該控制權:它已經向 NSA 展示了 Windows 中的安全漏洞以進行利用。
安全啟動可以以允許使用者指定簽名金鑰並決定簽署哪些軟體的方式實作。在實務中,為 Windows 10 設計的 PC 僅攜帶微軟的金鑰,機器所有者是否可以安裝任何其他系統(例如 GNU/Linux)受微軟的控制。我們稱之為受限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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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 年,當這個故事首次發表時,SPA 正在威脅小型網際網路服務提供商,要求他們允許 SPA 監控所有使用者。大多數 ISP 在受到威脅時屈服了,因為他們負擔不起在法庭上反擊的費用。一家 ISP,加利福尼亞州奧克蘭的 Community ConneXion,拒絕了該要求,並實際上被起訴了。SPA 後來撤銷了訴訟,但 DMCA 給了它它所尋求的權力。
SPA,實際上是軟體出版商協會的縮寫,在其警察般的角色中已被商業軟體聯盟所取代。今天的 BSA 不是官方警察部隊;非官方地,它像一個警察部隊一樣行事。它使用讓人聯想到前蘇聯的方法,邀請人們告發他們的同事和朋友。BSA 在 2001 年於阿根廷發起了一場恐怖運動,發出了略微隱晦的威脅,即分享軟體的人將在監獄中被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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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描述的大學安全政策並非虛構。例如,芝加哥地區一所大學的電腦在登入時顯示了以下訊息
本系統僅供授權使用者使用。未經授權或超出授權範圍使用本電腦系統的個人,其在本系統上的所有活動均可能受到系統人員的監控和記錄。在監控不當使用本系統的個人或在系統維護過程中,授權使用者的活動也可能受到監控。任何使用本系統的人員均明確同意此類監控,並被告知,如果此類監控揭露可能的非法活動或違反大學規定的證據,系統人員可能會將此類監控證據提供給大學當局和/或執法官員。
這是對《第四修正案》的一種有趣的處理方法:迫使大多數人預先同意放棄他們在該修正案下的權利。
壞消息
到目前為止,爭取閱讀權的戰鬥對我們不利。敵人是有組織的,而我們沒有。
今天的商業電子書廢除了讀者的傳統自由。亞馬遜的電子書閱讀器產品,我稱之為「亞馬遜騙局」,因為它的設計目的是從讀者手中騙走讀書的傳統自由,它是由具有多種已證實的奧威爾式功能的軟體運行的。其中任何一個都要求完全拒絕該產品
它監視使用者所做的一切:它報告使用者正在閱讀哪本書,以及哪一頁,它報告使用者何時醒目提示文字,以及使用者輸入的任何註記。
它有 DRM,旨在阻止使用者分享副本。
它有一個後門,亞馬遜可以使用它遠端刪除任何書籍。2009 年,它刪除了數千本喬治·奧威爾的《一九八四》副本。
如果所有這些還不夠奧威爾式,那麼還有一個通用後門,亞馬遜可以使用它遠端更改軟體,並引入任何其他形式的惡意行為。
亞馬遜的電子書發行也很具壓迫性。它識別使用者並記錄使用者獲取的書籍。它還要求使用者同意一項反社會契約,即他們不會與他人分享副本。我的良心告訴我,如果我同意了這樣一份契約,那麼較小的罪惡是違抗它並無論如何分享副本;但是,要完全善良,我一開始就不應該同意它。因此,我拒絕同意此類契約,無論是針對軟體、電子書、音樂還是其他任何東西。
如果我們想阻止壞消息並創造一些好消息,我們需要組織起來並戰鬥。訂閱 FSF 的 「設計瑕疵」運動,伸出援手。您可以加入 FSF,更廣泛地支持我們的工作。還有一個參與我們工作的方式列表。
參考文獻
- 政府的「白皮書」:「資訊基礎設施任務小組,智慧財產權 [原文如此] 和國家資訊基礎設施:智慧財產權 [原文如此] 工作組的報告」(1995)。
- 白皮書的解釋:著作權掠奪,帕梅拉·薩繆爾森,《連線》,1996 年 1 月 1 日。
- 售罄,詹姆斯·博伊爾,《紐約時報》,1996 年 3 月 31 日。
- 公共資料或私人資料,戴夫·法伯,《華盛頓郵報》,1996 年 11 月 4 日。
- 公共領域聯盟——一個旨在抵抗和扭轉著作權和專利權過度擴張的組織。
本文發表於 1997 年 2 月號的 ACM 通訊(第 40 卷,第 2 期)。
本文收錄於自由軟體,自由社會:理查·史托曼精選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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