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授權條款及其評論
目錄
本頁面由自由軟體基金會的授權與合規實驗室維護。您可以透過捐款給 FSF 來支持我們的工作。
您可以使用我們的出版物來理解 GNU 授權條款如何運作,或幫助您倡導自由軟體,但它們並非法律建議。FSF 無法提供法律建議。法律建議是來自同意為您工作的律師的個人化建議。我們的回答處理一般性問題,可能不適用於您的特定法律情況。
這裡沒有解答您的問題嗎?請查看我們其他的授權資源,或透過電子郵件licensing@fsf.org聯絡合規實驗室。
簡介
我們根據某些關鍵標準對授權條款進行分類
- 它是否符合自由軟體授權條款的資格。
- 它是否為著作權保護授權條款。
- 它是否與 GNU GPL 相容。除非另有說明,相容的授權條款與 GPLv2 和 GPLv3 皆相容。
- 它是否會造成任何特定的實際問題。
我們嘗試在本頁面列出最常見的自由軟體授權條款,但無法全部列出;無論自由軟體授權條款是否在此處列出,我們都會盡力回答相關問題。授權條款在每個章節內或多或少按字母順序排列。
如果您認為您發現有違反我們授權條款的情況,請參閱我們的授權條款違規頁面。
如果您已開始一個新專案,但不確定要使用哪個授權條款,「如何為您自己的作品選擇授權條款」詳細說明了我們在易於遵循的指南中的建議。
如果您對自由軟體授權條款有疑問,您可以發送電子郵件至<licensing@fsf.org>。由於我們的資源有限,我們不回答旨在協助專有軟體開發或發行的問題,如果您提出未在此處或我們的常見問題解答中涵蓋的特定問題,您可能會更快獲得答案。我們歡迎知識淵博的志願者協助回答授權問題。
如果您正在考慮撰寫新的授權條款,也請透過電子郵件<licensing@fsf.org>聯絡我們。當今自由軟體社群中,不同自由軟體授權條款的激增對使用者和開發者來說都是一個嚴重的問題。我們將盡力協助您找到符合您需求的現有自由軟體授權條款。
如果您想知道特定軟體套件正在使用哪個授權條款,請造訪自由軟體目錄,其中編錄了數千個自由軟體套件及其授權資訊。
軟體授權條款
與 GPL 相容的自由軟體授權條款
(#GPLCompatibleLicenses)以下授權條款符合自由軟體授權條款的資格,並且與GNU GPL相容。
- GNU 通用公共授權條款 (GPL) 第 3 版 (#GNUGPL) (#GNUGPLv3)
-
這是最新版本的 GNU GPL: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和一個著作權保護授權條款。我們建議大多數軟體套件使用它。
請注意,GPLv3 本身與 GPLv2 不相容。但是,大多數在 GPLv2 下發布的軟體也允許您使用後續 GPL 版本的條款。在這種情況下,您可以使用 GPLv3 下的程式碼進行所需的組合。若要瞭解有關 GNU 授權條款之間相容性的更多資訊,請參閱我們的常見問題解答。
- GNU 通用公共授權條款 (GPL) 第 2 版 (#GPLv2)
-
這是先前版本的 GNU GPL: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和一個著作權保護授權條款。我們建議大多數軟體使用最新版本。
請注意,GPLv2 本身與 GPLv3 不相容。但是,大多數在 GPLv2 下發布的軟體也允許您使用後續 GPL 版本的條款。在這種情況下,您可以使用 GPLv3 下的程式碼進行所需的組合。若要瞭解有關 GNU 授權條款之間相容性的更多資訊,請參閱我們的常見問題解答。
- GNU 寬鬆通用公共授權條款 (LGPL) 第 3 版 (#LGPL) (#LGPLv3)
-
這是最新版本的 LGPL: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但不是強著作權保護授權條款,因為它允許與非自由模組連結。它與 GPLv3 相容。我們建議僅在特殊情況下使用它。
請注意,LGPLv3 本身與 GPLv2 不相容。但是,大多數在 GPLv2 下發布的軟體也允許您使用後續 GPL 版本的條款。在這種情況下,您可以使用 GPLv3 下的程式碼進行所需的組合。若要瞭解有關 GNU 授權條款之間相容性的更多資訊,請參閱我們的常見問題解答。
- GNU 寬鬆通用公共授權條款 (LGPL) 第 2.1 版 (#LGPLv2.1)
-
這是先前版本的 LGPL: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但不是強著作權保護授權條款,因為它允許與非自由模組連結。它與 GPLv2 和 GPLv3 相容。我們通常建議最新版本的 LGPL,僅在特殊情況下使用。若要瞭解有關 LGPLv2.1 如何與其他 GNU 授權條款相容的更多資訊,請參閱我們的常見問題解答。
- GNU Affero 通用公共授權條款 (AGPL) 第 3 版 (#AGPL) (#AGPLv3.0)
-
這是一個自由軟體、著作權保護授權條款。其條款實際上由 GPLv3 的條款組成,第 13 節中增加了一個段落,允許透過網路與授權軟體互動的使用者接收該程式的原始碼。我們建議開發人員考慮對任何通常透過網路運行的軟體使用 GNU AGPL。
請注意,GNU AGPL 與 GPLv2 不相容。從技術上來說,它也與 GPLv3 不完全相容:您不能在 GPLv3 的條款下隨意取得在 GNU AGPL 下發布的程式碼並傳達或修改它,反之亦然。但是,您可以在單一專案中組合在這些授權條款下發布的單獨模組或原始碼檔案,這將為許多程式設計師提供他們製作所需程式所需的所有許可。有關詳細資訊,請參閱這兩個授權條款的第 13 節。
- GNU 完全許可授權條款 (#GNUAllPermissive)
-
這是一個寬鬆、許可的自由軟體授權條款,與 GNU GPL 相容,我們建議 GNU 套件將其用於 README 和其他小型支援檔案。所有開發人員都可以隨時在類似情況下使用它。
此授權條款的舊版本沒有包含明確免責聲明的第二句話。相同的分析適用於這兩個版本。
- Apache 授權條款,版本 2.0 (#apache2)
-
這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與 GNU GPL 第 3 版相容。
請注意,此授權條款與 GPL 第 2 版不相容,因為它有一些 GPL 第 2 版中沒有的要求。這些包括某些專利終止和賠償條款。專利終止條款是一件好事,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建議大型程式使用 Apache 2.0 授權條款,而不是其他寬鬆的許可授權條款。
- Artistic License 2.0 (#ArtisticLicense2)
-
此授權條款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由於第 4(c)(ii) 節中的重新授權選項,因此與 GPL 相容。
- Clarified Artistic License (#ClarifiedArtistic)
-
此授權條款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與 GPL 相容。它是修正Artistic License 1.0模糊性所需的最少變更集。
- Berkeley Database License(又名 Sleepycat Software Product License) (#BerkeleyDB)
-
這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與 GNU GPL 相容。
- Boost Software License (#boost)
-
這是一個寬鬆、許可的非著作權保護自由軟體授權條款,與 GNU GPL 相容。
- Modified BSD license (#ModifiedBSD)
-
這是原始 BSD 授權條款,經過修改,移除了廣告條款。它是一個寬鬆、許可的非著作權保護自由軟體授權條款,與 GNU GPL 相容。
此授權條款有時被稱為 3 條款 BSD 授權條款。
修改後的 BSD 授權條款還不錯,因為就寬鬆的許可授權條款而言,儘管 Apache 2.0 授權條款更為可取。但是,即使對於小型程式等特殊情況,建議使用「BSD 授權條款」也很冒險,因為很容易發生混淆並導致使用有缺陷的原始 BSD 授權條款。為避免這種風險,您可以建議使用 X11 授權條款。X11 授權條款和修改後的 BSD 授權條款幾乎相同。
但是,對於大型程式來說,Apache 2.0 授權條款更好,因為它可以防止專利背叛。
- CeCILL 版本 2 (#CeCILL)
-
CeCILL 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明確與 GNU GPL 相容。
CeCILL 的文字使用了一些應該避免的有偏見的術語:「智慧財產權」和「保護」;這個決定是不幸的,因為閱讀授權條款往往會散播這些術語的預設。但是,這不會對在 CeCILL 下發布的程式造成任何特定問題。
CeCILL 的第 9.4 節承諾程式的開發人員在有人以專利攻擊程式時,與使用者進行某些形式的合作。您可能會將其視為開發人員的問題;但是,如果您確定您無論如何都希望以這些方式與使用者合作,那麼這對您來說就不是問題。
- The Clear BSD License (#clearbsd)
-
這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與 GPLv2 和 GPLv3 皆相容。它基於修改後的 BSD 授權條款,並增加了一個明確聲明它不授予您任何專利授權的條款。因此,我們建議您謹慎使用此授權條款下的軟體;您應該首先考慮授權人是否可能因專利侵權起訴您。如果開發人員拒絕使用者專利授權來為您設置陷阱,那麼避免該程式是明智的。
- Cryptix General License (#CryptixGeneralLicense)
-
這是一個寬鬆、許可的非著作權保護自由軟體授權條款,與 GNU GPL 相容。它幾乎與FreeBSD(也稱為「2 條款 BSD」)授權條款相同。
- eCos 授權條款版本 2.0 (#eCos2.0)
-
eCos 授權條款版本 2.0 是一個與 GPL 相容的自由軟體授權條款。它由 GPL 加上一個例外組成,允許連結到不在 GPL 下的軟體。此授權條款具有與 LGPL 相同的缺點。
- Educational Community License 2.0 (#ECL2.0)
-
這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並且與 GPLv3 相容。它基於Apache 授權條款 2.0;專利授權的範圍已更改,因此當組織的員工從事專案時,該組織不必將其所有專利授權給接收者。此專利授權和第 9 節中的賠償條款使此授權條款與 GPLv2 不相容。
- Eiffel Forum License,版本 2 (#Eiffel)
-
這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與 GNU GPL 相容。先前版本的 Eiffel 授權條款與 GPL 不相容。
- EU DataGrid Software License (#EUDataGrid)
-
這是一個寬鬆、許可的非著作權保護自由軟體授權條款,與 GNU GPL 相容。
- Expat License (#Expat)
-
這是一個寬鬆、許可的非著作權保護自由軟體授權條款,與 GNU GPL 相容。
有些人將此授權條款稱為「MIT License」,但該術語具有誤導性,因為 MIT 已對軟體使用許多授權條款。它也很模稜兩可,因為同樣的人也將X11 授權條款稱為「MIT License」,而未能區分它們。我們建議不要使用「MIT License」這個術語。
X11 授權條款和 Expat 授權條款之間的區別在於,X11 授權條款包含一個關於使用 X Consortium 名稱的額外段落。這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但它是一個真正的區別。
對於大型程式,最好使用 Apache 2.0 授權條款,因為它可以阻止專利背叛。
- FreeBSD license (#FreeBSD)
-
這是原始 BSD 授權條款,移除了廣告條款和另一個條款。(它有時也稱為「2 條款 BSD 授權條款」)。它是一個寬鬆、許可的非著作權保護自由軟體授權條款,與 GNU GPL 相容。
我們關於修改後的 BSD 授權條款的評論也適用於此授權條款。
- Freetype Project License (#freetype)
-
這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並且與 GPLv3 相容。它有一些歸屬要求,使其與 GPLv2 不相容。
- Historical Permission Notice and Disclaimer (#HPND)
-
這是一個寬鬆、許可且弱的自由軟體授權條款,與 GPL 相容。它類似於Python 1.6a2 及更早版本的授權條款。
- License of the iMatix Standard Function Library (#iMatix)
-
這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並且與 GPL 相容。
- License of imlib2 (#imlib)
-
這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並且與 GPL 相容。作者已向我們解釋,GPL 的所有提供原始碼的選項都意味著原始碼已「公開提供」。
- Independent JPEG Group License (#ijg)
-
這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並且與 GNU GPL 相容。作者已向我們保證,根據 GPL 要求記錄變更的開發人員也將遵守此授權條款中的類似要求。
- Informal license (#informal)
-
「非正式授權條款」是指諸如「對此做任何您喜歡的事情」或「您可以重新發行此程式碼並更改它」之類的聲明。
在美國,這些授權條款應該根據作者似乎打算表達的意思來解釋。因此,它們可能意味著它們表面上看起來的意思。這將使它們成為非著作權保護的自由軟體授權條款,並且與 GNU GPL 相容。但是,不幸的措辭選擇可能會賦予它不同的含義。
但是,許多其他國家對著作權授權條款採取更嚴格的方法。無法得知這些國家的法院可能會判決非正式聲明意味著什麼。法院甚至可能裁定它根本不是授權條款。
如果您希望您的程式碼是自由的,請不要為您的使用者帶來無謂的麻煩。請選擇並應用已建立的自由軟體授權條款。我們提供建議,我們建議您遵循這些建議。
- Intel Open Source License (#intel)
-
這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與 GNU GPL 相容。
- ISC License (#ISC)
-
此授權條款有時也稱為 OpenBSD License。它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並且與 GNU GPL 相容。
此授權條款有一個不幸的措辭選擇:它向接收者提供「使用、複製、修改和發行此軟體的許可…」。這與 Pine 的授權條款中的語言相同,華盛頓大學後來聲稱該語言禁止人們發行軟體的修改版本。
ISC 告訴我們,他們不同意華盛頓大學的解釋,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他們。ISC 還更新了授權條款,使其讀作「使用、複製、修改、和/或發行此軟體的許可…」。雖然包含「和/或」並不能完全解決問題,但沒有理由避免在此授權條款下發布的軟體。但是,為了確保這種語言將來不會造成任何麻煩,我們鼓勵開發人員為自己的作品選擇不同的授權條款。FreeBSD License同樣具有許可性和簡潔性。但是,如果您想要一個寬鬆、弱的授權條款,我們建議使用 Apache 2.0 授權條款。
- Mozilla Public License (MPL) 版本 2.0 (#MPL-2.0)
-
這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第 3.3 節提供了此授權條款與 GNU GPL 版本 2.0、GNU LGPL 版本 2.1、GNU AGPL 版本 3 以及這些授權條款的所有後續版本之間的間接相容性。當您收到 MPL 2.0 下的作品時,您可以製作一個「更大的作品」,將該作品與這些 GNU 授權條款下的作品組合在一起。當您這樣做時,第 3.3 節允許您在相同的 GNU 授權條款下發行 MPL 涵蓋的作品,但有一個條件:您必須確保最初在 MPL 下的檔案仍然可以在 MPL 的條款下使用。換句話說,當您以這種方式進行組合時,最初在 MPL 下的檔案將根據 MPL 和 GNU 授權條款進行雙重授權。最終結果是,更大的作品作為一個整體,將受到 GNU 授權條款的約束。從您那裡收到該組合的人將有權選擇根據該授權條款的條款使用最初由 MPL 涵蓋的任何檔案,或根據 GNU 授權條款發行全部或部分更大的作品,而沒有進一步的限制。
重要的是要理解,根據 MPL 條款發行檔案的條件僅適用於首次建立和發行更大的作品的一方。如果它也適用於他們的接收者,那將是一個額外的限制,並且與 GPL 和 AGPL 不相容。也就是說,當您為現有專案做出貢獻時,即使您沒有被要求這樣做,我們通常建議您將您的變更保留在相同的授權條款下。如果您收到 GNU 授權條款下的作品,其中某些檔案也在 MPL 下,您應該僅在有充分理由證明其合理性的情況下才從這些檔案中移除 MPL。
在您以這種方式製作更大的作品之前,請檢查 MPL 涵蓋的軟體上的授權聲明。根據 MPL 2.0 發行原始作品的各方可以選擇透過在授權聲明中加入一句話來選擇退出此相容性,該句話表示該作品「與次要授權條款不相容」。任何包含此聲明的軟體都不與 GPL 或 AGPL 相容。
MPL 先前版本下的軟體可以升級到版本 2.0,但是任何尚未在列出的 GNU 授權條款之一下提供的軟體必須標記為與次要授權條款不相容。這表示僅在 MPL 先前版本下可用的軟體仍然與 GPL 和 AGPL 不相容。
- NCSA/伊利諾大學開放原始碼授權條款 (#NCSA)
-
此授權條款基於Expat 和修改後的 BSD 授權條款的條款。它是一個寬鬆、許可的非著作權保護自由軟體授權條款,與 GNU GPL 相容。
- Netscape JavaScript 的授權條款 (#NetscapeJavaScript)
-
這是Netscape Public License和GNU GPL的析取。因此,它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與 GNU GPL 相容,但不是強著作權保護。
- OpenLDAP License,版本 2.7 (#newOpenLDAP)
-
這是一個許可的非著作權保護自由軟體授權條款,與 GNU GPL 相容。
- Perl 5 及更低版本的授權條款 (#PerlLicense)
-
此授權條款是Artistic License 1.0和GNU GPL的析取——換句話說,您可以選擇這兩個授權條款中的任何一個。它符合自由軟體授權條款的資格,但可能不是真正的著作權保護。它與GNU GPL相容,因為 GNU GPL 是替代方案之一。
我們建議您為您撰寫的任何 Perl 4 或 Perl 5 套件使用此授權條款,以促進 Perl 程式設計的連貫性和一致性。在 Perl 之外,我們敦促您不要使用此授權條款;最好只使用 GNU GPL。
- 公共領域 (#PublicDomain)
-
處於公共領域不是授權條款;相反,它表示該材料不受著作權保護,並且不需要授權條款。但實際上,如果作品處於公共領域,它也可能具有完全許可的非著作權保護自由軟體授權條款。公共領域材料與 GNU GPL 相容。
如果您想將您的作品發布到公共領域,我們鼓勵您使用正式工具來執行此操作。我們的解決方案是要求對 GNU 做出少量貢獻的人簽署免責聲明表格。如果您正在處理沒有正式貢獻政策的專案,請聯絡專案以討論如何在專案的授權模型內做出最佳貢獻。
- Python 2.0.1、2.1.1 及更新版本的授權條款 (#Python)
-
這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並且與 GNU GPL 相容。但是請注意,Python 的中間版本(1.6b1 至 2.0 和 2.1)在不同的授權條款下(請參閱下文)。
- Python 1.6a2 及更早版本的授權條款 (#Python1.6a2)
-
這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並且與 GNU GPL 相容。但是請注意,較新版本的 Python 在其他授權條款下(請參閱上文和下文)。
- Ruby 的授權條款 (#Ruby)
-
這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透過明確的雙重授權條款與 GPL 相容。
- SGI Free Software License B,版本 2.0 (#SGIFreeB)
-
SGI Free Software License B 版本 2.0 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它基本上與X11 License相同,具有一種提供授權聲明的可選替代方法。
先前版本的 SGI Free Software License B 不是自由軟體授權條款,儘管它們的名稱如此。但是,它們都包含允許您升級到新版本的授權條款的條款,如果您選擇這樣做。因此,如果軟體是在任何版本的 SGI Free License B 下發布的,您可以根據此自由版本的條款使用它。
- Standard ML of New Jersey Copyright License (#StandardMLofNJ)
-
這是一個寬鬆、許可的非著作權保護自由軟體授權條款,與 GNU GPL 相容。
- Unicode, Inc. 資料檔案和軟體授權協議 (#Unicode)
-
這是 Unicode, Inc. 已應用於 Unicode 字元資料庫的授權條款——開發人員可以使用的各種資料檔案,以協助在其自己的程式中實作 Unicode 標準。它是一個寬鬆的許可授權條款,與所有版本的 GPL 相容。
如果您想在自己的軟體中使用此授權協議涵蓋的檔案,那應該沒有任何問題,但我們建議您也包含其文字的完整副本。某些檔案包含非自由的替代授權條款,或根本沒有授權資訊,因此包含授權協議的副本將有助於避免在其他人想要發行您的軟體時造成混淆。當然,您還需要遵守此授權協議中發行檔案的條件,但這些條件非常簡單明瞭。
請注意確保您使用的檔案在此授權協議的涵蓋範圍內。Unicode, Inc. 發布的其他檔案受 Unicode 使用條款約束,Unicode 使用條款是一個不同的非自由授權條款,它出現在同一頁面上,但涵蓋不同的檔案。此授權協議頂部的簡短說明詳細說明了它涵蓋哪些檔案。
請不要將此授權協議用於您自己的軟體。如果您想為您的專案使用寬鬆的許可授權條款,請為小型程式使用Expat 授權條款,為大型程式使用 Apache 2.0 授權條款。這些更常見,並且在自由軟體社群中得到廣泛認可。
- Universal Permissive License (UPL) (#UPL)
-
這是一個寬鬆、許可的非著作權保護自由軟體授權條款,與 GNU GPL 相容。該授權條款確實提供了與軟體作品一起授權專利的能力,但是,當選擇將您的作品置於寬鬆授權條款下時,我們仍然建議使用 Apache 2.0 授權條款來避免專利背叛。
- The Unlicense (#Unlicense)
-
Unlicense 是對公共領域的奉獻。根據 Unlicense 發布的作品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奉獻給公共領域,並且還附帶一個額外的寬鬆授權條款,以幫助涵蓋奉獻不足的任何情況。公共領域作品和 Unlicense 提供的寬鬆授權條款都與 GNU GPL 相容。
- Vim 版本 6.1 或更高版本的授權條款 (#Vim)
-
這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部分著作權保護但並非真正如此。透過明確的轉換條款,它與 GPL 相容。
- W3C Software Notice and License (#W3C)
-
這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並且與 GPL 相容。
- WebM 的授權條款 (#WebM)
-
Google 的 WebM 實作受Modified BSD License約束。Google 還為 Google 擁有或控制的專利提供了單獨的專利授權(容易混淆地稱為「額外 IP 權利授予」),這些專利必然會因其 WebM 實作而受到侵犯。GPL 涵蓋的軟體可以符合此授權條款的條款發行:它允許發行者行使 GPL 授予的所有權利,同時履行其所有條件。因此,WebM 的所有授權都是自由且與 GPL 相容的。
- WTFPL,版本 2 (#WTFPL)
-
這是一個寬鬆的許可非著作權保護自由軟體授權條款,與 GNU GPL 相容。
我們不建議使用此授權條款。如果您想要一個小型程式的寬鬆許可授權條款,我們建議使用X11 授權條款。較大的程式通常應該是著作權保護的;但是,如果您決心為一個程式使用寬鬆的許可授權條款,我們建議使用 Apache 2.0 授權條款,因為它可以保護使用者免受專利背叛。
- WxWidgets Library License (#Wx)
-
WxWidgets 授權條款是一個與 GPL 相容的自由軟體授權條款。它由GNU Lesser GPL 2.0或任何後續版本組成,加上一個額外許可,允許使用該程式庫的二進位發行版根據發行者選擇的條款(包括專有)進行授權。它是一個弱著作權保護,甚至比 LGPL 更弱,因此我們僅在特殊情況下建議使用它。
- WxWindows Library License (#Wxwind)
-
是WxWidgets Library 授權條款的舊名稱。
- X11 License (#X11License)
-
這是一個寬鬆的許可非著作權保護自由軟體授權條款,與 GNU GPL 相容。舊版本的 XFree86 使用了相同的授權條款,目前某些版本的 XFree86 也是如此。較新版本的 XFree86 是在XFree86 1.1 授權條款下發行的。
有些人將此授權條款稱為「MIT License」,但該術語具有誤導性,因為 MIT 已對軟體使用許多授權條款。它也很模稜兩可,因為同樣的人也將Expat 授權條款稱為「MIT License」,而未能區分它們。我們建議不要使用「MIT License」這個術語。
X11 授權條款和 Expat 授權條款之間的區別在於,X11 授權條款包含一個關於使用 X Consortium 名稱的額外段落。這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但它是一個真正的區別。
對於小型程式而言,這是一個不錯的授權條款。較大型的程式通常應該採用著作權保護;但是,如果您決心為某個程式採用寬鬆的許可授權條款,我們建議使用 Apache 2.0 授權條款,因為它可以保護使用者免受專利欺詐的危害。
- XFree86 1.1 授權條款 (#XFree861.1License)
-
這是一個寬鬆、許可型的非著作權保護的自由軟體授權條款,與 GPL 第 3 版相容。
請注意,此授權條款與 GPL 第 2 版不相容,因為它要求散佈中包含致謝的所有文件中都必須適用其條款。
目前有數個 XFree86 的變體,其中只有一部分使用此授權條款。有些仍然繼續使用 X11 授權條款。
- ZLib 授權條款 (#ZLib)
-
這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並且與 GPL 相容。
- Zope 公共授權條款,版本 2.0 和 2.1 (#Zope2.0)
-
這是一個寬鬆、許可型的非著作權保護的自由軟體授權條款,與 GNU GPL 相容。
與 GPL 不相容的自由軟體授權條款
(#GPLIncompatibleLicenses)以下授權條款是 自由軟體 授權條款,但與 不相容 GNU GPL。
- Affero 通用公共授權條款第 1 版 (#AGPLv1.0)
-
Affero 通用公共授權條款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具有著作權保護,且與 GNU GPL 不相容。它由 GNU GPL 第 2 版組成,並包含 Affero 經 FSF 批准新增的一個章節。新增的第 2(d) 節涵蓋了透過網路服務或電腦網路散佈應用程式。
此授權條款已被 GNU Affero 通用公共授權條款第 3 版 取代;請改用該版本。
- 學術自由授權條款,所有版本至 3.0 (#AcademicFreeLicense)
-
學術自由授權條款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不具著作權保護,且與 GNU GPL 不相容。最近的版本包含類似於 開放軟體授權條款 的合約條款,基於相同的原因,應避免使用。
- Apache 授權條款,版本 1.1 (#apache1.1)
-
這是一個許可型的非著作權保護的自由軟體授權條款。它有一些要求使其與 GNU GPL 不相容,例如嚴格禁止使用與 Apache 相關的名稱。
- Apache 授權條款,版本 1.0 (#apache1)
-
這是一個寬鬆、許可型的非著作權保護的自由軟體授權條款,帶有廣告條款。這會造成 實際問題,例如原始 BSD 授權條款的問題,包括與 GNU GPL 不相容。
- Apple 公共原始碼授權條款 (APSL),版本 2 (#apsl2)
-
這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與 GNU GPL 不相容。我們建議您不要為您撰寫的新軟體使用此授權條款,但可以使用和改進在此授權條款下發佈的軟體。更多說明。
- BitTorrent 開放原始碼授權條款 (#bittorrent)
這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但與 GPL 不相容,原因與 Jabber 開放原始碼授權條款 相同。
- 原始 BSD 授權條款 (#OriginalBSD)
-
此授權條款有時也稱為「4 條款 BSD 授權條款」。
這是一個寬鬆、許可型的非著作權保護的自由軟體授權條款,但存在嚴重的缺陷:「令人厭惡的 BSD 廣告條款」。這個缺陷並非致命;也就是說,它不會使軟體變成非自由軟體。但它確實會造成 實際問題,包括與 GNU GPL 不相容。
我們強烈建議您不要為您撰寫的軟體使用原始 BSD 授權條款。如果您想使用寬鬆、許可型的非著作權保護的自由軟體授權條款,最好使用 修改後的 BSD 授權條款、X11 授權條款或 Expat 授權條款。更好的是,對於大型程式,請使用 Apache 2.0 授權條款,因為它可以採取行動應對專利欺詐。
但是,沒有理由不使用根據原始 BSD 授權條款發佈的程式。
- CeCILL-B 版本 1 (#CeCILL-B)
-
CeCILL-B 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它與 GPL 不相容,因為它具有 GPL 中沒有的要求。第 5.3.4 節中的署名要求超出了 GPL 的要求。它還有一項奇怪的要求,即您應「盡最大努力」使第三方同意「遵守本條款中規定的義務」。
請不要在此授權條款下發佈軟體。
- CeCILL-C 版本 1 (#CeCILL-C)
-
CeCILL-C 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具有類似於 GNU 寬鬆通用公共授權條款 的弱著作權保護。它與 GNU GPL 不相容,因為它不包含 基本 CeCILL 的明確 GPL 相容條款。
請不要在此授權條款下發佈軟體。
- 通用開發與散佈授權條款 (CDDL),版本 1.0 (#CDDL)
-
這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它具有弱化的每檔案著作權保護(類似於 Mozilla 公共授權條款第 1 版),這使其與 GNU GPL 不相容。這表示受 GPL 保護的模組和受 CDDL 保護的模組在法律上不能連結在一起。基於這個原因,我們強烈建議您不要使用 CDDL。
有關為何您不應將 CDDL 授權的作品與 GPL 授權的作品結合使用的說明範例,請參閱 FSF 的聲明, 關於將 GNU GPL 應用於 Linux 和 ZFS 結合的解釋、執行和變更。
CDDL 中另一個令人遺憾之處是它使用了「智慧財產」一詞。
- 通用公共署名授權條款 1.0 (CPAL) (#CPAL)
-
這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它基於 Mozilla 公共授權條款 第 1 版,並且由於相同的原因而與 GPL 不相容:它對修改後的版本有幾項 GPL 中不存在的要求。它還要求您在允許其他人使用程式時發佈程式的原始碼。
- 通用公共授權條款版本 1.0 (#CommonPublicLicense10)
-
這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不幸的是,其弱著作權保護和法律選擇條款使其與 GNU GPL 不相容。
- Condor 公共授權條款 (#Condor)
-
Condor 的最新版本(從 6.9.5 開始)根據 Apache 授權條款 2.0 發佈。只有舊版本的 Condor 使用此授權條款。
Condor 公共授權條款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它有幾項要求使其與 GNU GPL 不相容,包括對使用與 Condor 相關的名稱的嚴格限制,並要求重新散佈者「聲明並保證」他們將遵守美國的出口法律。(如果它將合規性作為授權的實際條件,它將不是自由軟體授權條款。)
- Eclipse 公共授權條款版本 1.0 (#EPL)
-
Eclipse 公共授權條款與 通用公共授權條款 類似,我們對 CPL 的評論同樣適用於 EPL。唯一的變化是 EPL 刪除了關於專利侵權訴訟(特別是針對 EPL 程式的貢獻者)的更廣泛的專利報復語言。
- Eclipse 公共授權條款版本 2.0 (#EPL2)
-
就 GPL 相容性而言,Eclipse 公共授權條款版本 2.0 本質上與版本 1.0 相同。唯一的變化是它明確提供了將 GNU GPL 第 2 版或更高版本指定為特定程式碼的「次要授權」的選項。
如果初始貢獻者發佈了特定程式碼並將 GNU GPL 第 2 版或更高版本指定為次要授權,則為該程式碼提供了與這些 GPL 版本的明確相容性。(對於使用者而言,這樣做大致相當於以雙重授權 EPL | GPL 發佈該程式碼。)但是,沒有此指定的 EPL2 仍然與 GPL 不相容。
- 歐盟公共授權條款 (EUPL) 版本 1.1 (#EUPL-1.1)
-
這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就其本身而言,它具有與 GPL 相當的著作權保護,並且與 GPL 不相容。但是,它為接收者提供了根據其他選定授權條款重新授權作品的方法,其中一些授權條款(特別是 Eclipse 公共授權條款 和 通用公共授權條款)僅提供較弱的著作權保護。因此,開發人員不能依賴此授權條款來提供強大的著作權保護。
EUPL 允許重新授權為 GPLv2,因為它被列為使用者可以轉換的其他替代授權條款之一。它也間接地允許重新授權為 GPL 第 3 版,因為有一種方法可以重新授權為 CeCILL v2,而 CeCILL v2 提供了一種重新授權為任何版本的 GNU GPL 的方法。
要執行此兩步驟重新授權,您需要先撰寫一段程式碼,您可以根據 CeCILL v2 授權,或找到已經以這種方式提供的合適模組,並將其新增到程式中。將該程式碼新增到 EUPL 涵蓋的程式中,為重新授權為 CeCILL v2 提供了基礎。然後,您需要撰寫一段程式碼,您可以根據 GPLv3 或更高版本授權,或找到已經以這種方式提供的合適模組,並將其新增到程式中。將該程式碼新增到 CeCILL 涵蓋的程式中,為重新授權為 GPLv3 或更高版本提供了基礎。
- 歐盟公共授權條款 (EUPL) 版本 1.2 (#EUPL-1.2)
-
這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就其本身而言,它具有與 GPL 相當的著作權保護,並且與 GPL 不相容。但是,它為接收者提供了根據其他選定授權條款重新授權作品的方法,其中一些授權條款(特別是 Eclipse 公共授權條款)僅提供較弱的著作權保護。因此,開發人員不能依賴此授權條款來提供強大的著作權保護。
EUPL 僅允許重新授權為 GPLv2 和 GPLv3,因為這些授權條款被列為使用者可以轉換的兩個替代授權條款。它也間接地允許重新授權為 GPL 版本 3 或任何更高版本,因為有一種方法可以重新授權為 CeCILL v2,而 CeCILL v2 提供了一種重新授權為任何版本的 GNU GPL 的方法。
要執行此兩步驟重新授權,您需要先撰寫一段程式碼,您可以根據 CeCILL v2 授權,或找到已經以這種方式提供的合適模組,並將其新增到程式中。將該程式碼新增到 EUPL 涵蓋的程式中,為重新授權為 CeCILL v2 提供了基礎。然後,您需要撰寫一段程式碼,您可以根據 GPLv3 或更高版本授權,或找到已經以這種方式提供的合適模組,並將其新增到程式中。將該程式碼新增到 CeCILL 涵蓋的程式中,為重新授權為 GPLv3 或更高版本提供了基礎。
- Fraunhofer FDK AAC 授權條款 (#fdk)
就其範圍而言,這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它與任何版本的 GNU GPL 都不相容。
它具有一種特殊危險,以條款明確表示它不授予您任何專利許可,並邀請您購買一些專利許可。由於這個原因,並且由於授權條款作者是已知的專利侵略者,我們建議您謹慎使用或重新散佈在此授權條款下的軟體:您應該首先考慮授權人是否可能旨在誘使您侵犯專利。如果您認為該程式是專利陷阱的誘餌,明智之舉是避開該程式。
相關專利可能已過期。取決於 Fraunhofer 是否仍有涵蓋該作品的有效專利,該軟體現在可能是一個陷阱,也可能不是。(當然,任何程式都可能受到專利的威脅,而結束這種狀況的唯一方法是變更專利法以 使軟體免受專利侵害。)
- Gnuplot 授權條款 (#gnuplot)
這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與 GNU GPL 不相容。
- IBM 公共授權條款,版本 1.0 (#IBMPL)
-
這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不幸的是,它具有法律選擇條款,使其與 GNU GPL 不相容。
- Jabber 開放原始碼授權條款,版本 1.0 (#josl)
-
該授權條款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與 GPL 不相容。它允許在特定類別的授權條款下重新授權,這些授權條款包括 Jabber 授權條款的所有要求。GPL 不是該類別的成員,因此 Jabber 授權條款不允許在 GPL 下重新授權。因此,它不相容。
- LaTeX 專案公共授權條款 1.3a (#LPPL-1.3a)
-
我們尚未對此授權條款進行完整分析,但它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對散佈的要求不如 LPPL 1.2(如下所述)嚴格。它仍然與 GPL 不相容,因為某些修改後的版本必須包含未修改版本的副本或指標。
- LaTeX 專案公共授權條款 1.2 (#LPPL-1.2)
-
此授權條款是對 LaTeX 散佈條款的不完整聲明。就其範圍而言,它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但與 GPL 不相容,因為它有許多 GPL 中沒有的要求。
此授權條款包含關於如何發佈修改版本的複雜且令人惱火的限制,包括一項勉強落在可接受範圍邊緣的要求:任何修改後的文件都必須使用新名稱。
此要求對於 LaTeX 而言可接受的原因是 TeX 具有允許您對應檔案名稱的功能,以指定「當請求檔案 foo 時,使用檔案 bar」。有了此功能,此要求僅僅是令人惱火的;如果沒有此功能,相同的要求將是一個嚴重的障礙,我們將不得不得出結論,它使程式變成非自由軟體。
此條件可能會在某些重大修改中引起麻煩。例如,如果您想將受 LPPL 保護的作品移植到另一個缺少類似重新對應功能的系統,但仍然要求使用者按名稱請求此檔案,您也需要實作重新對應功能以保持此軟體的自由性。這將是一個麻煩,但如果將授權條款移植到非常不同的環境中會使程式變成非自由軟體,這一事實並不會使其在原始環境中變成非自由軟體。
LPPL 聲稱,在某些版本的 LaTeX 中,某些檔案可能具有額外限制,這可能會使其變成非自由軟體。因此,可能需要仔細檢查才能產生一個自由軟體的 LaTeX 版本。
LPPL 提出了有爭議的主張,即僅僅將檔案放在少數其他人可以登入並存取它們的機器上本身就構成散佈。我們認為法院不會支持此主張,但人們開始提出此主張並不好。
請不要將此授權條款用於任何其他專案。
注意:這些評論適用於 LPPL 的 1.2 版(1999 年 9 月 3 日)。
- Lucent 公共授權條款版本 1.02(Plan 9 授權條款) (#lucent102)
-
這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但由於其法律選擇條款而與 GNU GPL 不相容。我們建議您不要為您撰寫的新軟體使用此授權條款,但可以使用和改進在此授權條款下的 Plan 9。
- Microsoft 公共授權條款 (Ms-PL) (#ms-pl)
-
這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它具有不強烈的著作權保護,但與 GNU GPL 不相容。基於這個原因,我們強烈建議您不要使用 Ms-PL。
- Microsoft 交互授權條款 (Ms-RL) (#ms-rl)
-
這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它基於 Microsoft 公共授權條款,並具有一個額外條款,使著作權保護稍微強一點。它也與 GNU GPL 不相容,基於這個原因,我們強烈建議您不要使用 Ms-RL。
- Mozilla 公共授權條款 (MPL) 版本 1.1 (#MPL)
-
這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它不是強烈的著作權保護;與 X11 授權條款 不同,它有一些複雜的限制,使其與 GNU GPL 不相容。也就是說,受 GPL 保護的模組和受 MPL 保護的模組在法律上不能連結在一起。基於這個原因,我們強烈建議您不要使用 MPL 1.1。
但是,MPL 1.1 有一項條款(第 13 節),允許程式(或其部分)也提供另一種授權條款的選擇。如果程式的某部分允許 GNU GPL 作為替代選擇,或任何其他與 GPL 相容的授權條款作為替代選擇,則程式的該部分具有與 GPL 相容的授權條款。
MPL 版本 2.0 有許多改進,包括預設情況下與 GPL 相容。請參閱該條目 以瞭解詳細資訊。
- Netizen 開放原始碼授權條款 (NOSL),版本 1.0 (#NOSL)
-
這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它本質上與 Mozilla 公共授權條款版本 1.1 相同。與 MPL 一樣,NOSL 有一些複雜的限制,使其與 GNU GPL 不相容。也就是說,受 GPL 保護的模組和受 NOSL 保護的模組在法律上不能連結在一起。基於這個原因,我們強烈建議您不要使用 NOSL。
- Netscape 公共授權條款 (NPL),版本 1.0 和 1.1 (#NPL)
-
這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不是強烈的著作權保護,並且與 GNU GPL 不相容。它由 Mozilla 公共授權條款版本 1.1 組成,並新增了一個條款,允許 Netscape 使用您新增的程式碼即使在他們的專有程式版本中也是如此。當然,他們不會給予您以類似方式使用他們的程式碼的許可。我們強烈建議您不要使用 NPL。
- Nokia 開放原始碼授權條款 (#Nokia)
-
這與 Mozilla 公共授權條款版本 1 類似:一個與 GNU GPL 不相容的自由軟體授權條款。
- 舊版 OpenLDAP 授權條款,版本 2.3 (#oldOpenLDAP)
-
這是一個許可型的非著作權保護的自由軟體授權條款,具有一些要求(在第 4 節和第 5 節中),使其與 GNU GPL 不相容。請注意,最新版本的 OpenLDAP 具有與 GNU GPL 相容的 不同授權條款。
我們強烈建議您不要為您撰寫的軟體使用舊版 OpenLDAP 授權條款。但是,沒有理由避免執行根據此授權條款發佈的程式。
- 開放軟體授權條款,所有版本至 3.0 (#OSL)
-
開放軟體授權條款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它在多個方面與 GNU GPL 不相容。
最新版本的開放軟體授權條款有一個條款,要求散佈者嘗試獲得對授權條款的明確同意。這表示在普通的 FTP 站點上散佈 OSL 軟體、將修補程式傳送到普通的郵寄清單或將軟體儲存在普通的版本控制系統中,都可能被認為違反了授權條款,並使您可能面臨授權終止的風險。因此,開放軟體授權條款使得使用自由軟體開發的常用工具來開發軟體變得非常困難。基於這個原因,並且由於它與 GPL 不相容,我們建議任何軟體都不要使用任何版本的 OSL。
我們強烈建議您不要為您撰寫的軟體使用開放軟體授權條款。但是,沒有理由避免執行根據此授權條款發佈的程式。
- OpenSSL 授權條款 (#OpenSSL)
-
最新版本的 OpenSSL(從 3.0.0 開始)根據 Apache 授權條款 2.0 發佈。只有舊版本的 OpenSSL 使用此授權條款。
OpenSSL 的授權條款是兩個授權條款的結合,一個稱為「OpenSSL 授權條款」,另一個是 SSLeay 的授權條款。您必須同時遵守這兩個授權條款。組合的結果是一個著作權保護的自由軟體授權條款,它與 GNU GPL 不相容。它還具有類似於 原始 BSD 授權條款 和 Apache 1 授權條款 的廣告條款。
我們建議在您撰寫的軟體中使用 GNUTLS 而不是 OpenSSL。但是,沒有理由不使用 OpenSSL 和與 OpenSSL 一起運作的應用程式。
- Phorum 授權條款,版本 2.0 (#Phorum)
-
這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但它與 GPL 不相容。第 5 節使該授權條款與 GPL 不相容。
- PHP 授權條款,版本 3.01 (#PHP-3.01)
-
此授權條款由大多數 PHP4 使用。它是一個非著作權保護的自由軟體授權條款。它與 GNU GPL 不相容,因為它對在衍生產品名稱中使用「PHP」施加了嚴格的限制。
我們建議您不要將此授權條款用於除 PHP 外掛程式之外的任何事物。
- Python 1.6b1 至 2.0 和 2.1 的授權條款 (#PythonOld)
-
這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但與 GNU GPL 不相容。主要的不相容之處在於此 Python 授權條款受美國維吉尼亞州法律管轄,而 GPL 不允許這樣做。
- Q 公共授權條款 (QPL),版本 1.0 (#QPL)
-
這是一個非著作權保護的自由軟體授權條款,它與 GNU GPL 不相容。它也會造成重大的實際不便,因為修改後的原始碼只能以修補程式的形式散佈。
我們建議您避免將 QPL 用於您撰寫的任何事物,並且僅在絕對必要時才使用 QPL 涵蓋的軟體套件。但是,此避免不再適用於 Qt 本身,因為 Qt 現在也根據 GNU GPL 發佈。
由於 QPL 與 GNU GPL 不相容,因此無論如何,您都不能將受 GPL 保護的程式和受 QPL 保護的程式連結在一起。
但是,如果您撰寫了一個使用 QPL 涵蓋的程式庫(稱為 FOO)的程式,並且您想根據 GNU GPL 發佈您的程式,您可以輕鬆地做到這一點。您可以透過在程式中新增如下通知來為您的程式解決衝突
As a special exception, you have permission to link this program with the FOO library and distribute executables, as long as you follow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GNU GPL in regard to all of the software in the executable aside from FOO.
如果您是該程式的著作權持有人,您可以合法地執行此操作。將其新增到原始碼檔案中,在說明程式受 GNU GPL 保護的通知之後。
- RealNetworks 公共原始碼授權條款 (RPSL),版本 1.0 (#RPSL)
-
RPSL 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由於多種原因而與 GPL 不相容:它要求衍生作品必須根據 RPSL 的條款授權,並強制規定任何訴訟都必須在華盛頓州西雅圖進行。
- 太陽產業標準原始碼授權條款 1.1 (#SISSL)
-
這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不是強烈的著作權保護,由於細節而不是任何主要政策而與 GNU GPL 不相容。
- 太陽公共授權條款 (#SPL)
-
這本質上與 Mozilla 公共授權條款版本 1 相同:一個與 GNU GPL 不相容的自由軟體授權條款。請不要將其與 太陽社群原始碼授權條款 混淆,後者不是自由軟體授權條款。
- xinetd 的授權條款 (#xinetd)
-
這是一個著作權保護的自由軟體授權條款,與 GPL 不相容。它之所以不相容,是因為它對修改版本的重新散佈施加了額外限制,這與 GPL 中的重新散佈要求相矛盾。
- Yahoo! 公共授權條款 1.1 (#Yahoo)
-
這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它具有類似於 Mozilla 公共授權條款中的著作權保護。它在第 7 節中也有法律選擇條款。這些功能都使該授權條款與 GPL 不相容。該授權條款也不幸地使用了「智慧財產」一詞。
- Zend 授權條款,版本 2.0 (#Zend)
-
此授權條款由 PHP4 的一部分使用。它是一個非著作權保護的自由軟體授權條款,它與 GNU GPL 不相容,並且具有類似於原始 BSD 授權條款的 實際問題。
我們建議您不要將此授權條款用於您撰寫的任何事物。
- Zimbra 公共授權條款 1.3 (#Zimbra)
-
此授權條款與 Yahoo! 公共授權條款 1.1 相同,只是授權條款由 VMWare 而不是 Yahoo! 提供。我們在那裡的評論也適用於此處;這是一個與 GPL 不相容的部分著作權保護的自由軟體授權條款。
- Zope 公共授權條款版本 1 (#Zope)
-
這是一個寬鬆、相當許可型的非著作權保護的自由軟體授權條款,具有類似於原始 BSD 授權條款的 實際問題,包括與 GNU GPL 不相容。
我們強烈建議您不要將 ZPL 版本 1 用於您撰寫的軟體。但是,沒有理由避免執行根據此授權條款發佈的程式,例如先前版本的 Zope。
Zope 公共授權條款的 2.0 版本 與 GPL 相容。
非自由軟體授權條款
(#NonFreeSoftwareLicenses)以下授權條款不符合 自由軟體 授權條款的資格。非自由授權條款自動與 GNU GPL 不相容。
當然,我們強烈建議您避免使用非自由軟體授權條款,並避免使用非自由軟體程式。
我們不可能在此處列出所有已知的非自由軟體授權條款;畢竟,每家專有軟體公司都有自己的授權條款。我們在此處重點介紹那些經常被誤認為是自由軟體授權條款,但實際上不是自由軟體授權條款的授權條款。
當我們可以在不違反我們一般政策的情況下提供這些授權條款的連結時,我們提供了連結:我們不連結到宣傳、鼓勵或促進使用非自由軟體套件的網站。我們最不希望做的事情是給任何非自由程式一些免費宣傳,這可能會鼓勵更多人使用它。基於同樣的原因,我們避免命名授權條款使用的程式,除非我們認為基於特定原因,它不會適得其反。
- 無授權條款 (#NoLicense)
-
如果原始碼沒有攜帶授權條款來賦予使用者四項基本自由,那麼除非它已明確且有效地置於公共領域,否則它不是自由軟體。
有些開發人員認為沒有授權條款的程式碼會自動成為 公共領域。根據今天的著作權法,這是不正確的;相反,所有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預設都受到著作權保護。這包括程式。在沒有授權條款授予使用者自由的情況下,他們沒有任何自由。在某些國家/地區,下載沒有授權條款的程式碼的使用者可能僅透過編譯或執行它就侵犯了著作權。
為了使程式成為自由軟體,其著作權持有人必須明確授予使用者 四項基本自由。他們用來這樣做的文件稱為自由軟體授權條款。這就是自由軟體授權條款的用途。
有些國家/地區允許作者將程式碼置於公共領域,但這需要明確的行動,這些行動可能因司法管轄區而異。在大多數情況下, 最好對您的程式碼進行著作權保護,以確保自由到達程式碼的所有使用者。
由美國政府僱員撰寫的程式碼是一個特殊的例外,因為美國著作權法明確將其置於公共領域;但這不適用於美國付費委託公司撰寫的作品。它也不適用於其他國家/地區,其中許多國家/地區確實允許國家對政府著作擁有著作權。
- Aladdin 免費公共授權條款 (#Aladdin)
-
儘管名稱如此,但這不是自由軟體授權條款,因為它不允許對散佈收費,並且在很大程度上禁止僅將根據其授權的軟體與任何收取費用的事物封裝在一起。
- Anti-996 授權條款 (#Anti-996)
-
這不是自由軟體授權條款。它對 為任何目的使用程式的自由 施加了限制。
請不要將此授權條款用於您自己的軟體。我們將避免使用此授權條款下的軟體,就像我們對所有其他非自由軟體一樣。
- 反資本主義軟體授權條款 (#anticapitalist)
-
反資本主義軟體授權條款是一個 非自由授權條款,因為它僅將四項自由擴展到某些類型的組織,而不是所有組織。以任何事業的名義在軟體授權條款中施加這種限制,都會對 使用者施加過多的權力。請不要使用此授權條款,並且我們強烈建議您避免使用任何根據此授權條款發佈的軟體。
- Apple 公共原始碼授權條款 (APSL),版本 1.x (#apsl1)
-
版本 1.0、1.1 和 1.2 不是自由軟體授權條款。請不要使用這些授權條款,並且我們強烈建議您避免使用任何根據它們發佈的軟體。APSL 的 2.0 版本 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
- Artistic License 1.0 (#ArtisticLicense)
-
我們不能說這是一個自由軟體授權條款,因為它太過模糊;有些段落過於聰明反被聰明誤,並且它們的含義不明確。我們強烈建議您避免使用它,除非作為 Perl 的析取授權條款 的一部分。
- AT&T 公共授權條款 (#ATTPublicLicense)
-
AT&T 公共許可證是一個非自由許可證。它有幾個嚴重的問題
- 專利許可在任何修改下都會失效,無論對相關程式碼的修改多麼微小。
- 當您發布原始碼或修補程式時,您必須要求書面協議。
- 它要求您在發布修補程式時通知 AT&T。
- 您的許可可能在第 8/3 節下終止,即使您沒有任何過錯。
- 它使遵守出口管制法律成為許可證的條件。
- 某些版本的許可證要求您提供支援。
- 某些版本的許可證聲稱,您販售軟體拷貝的價格不得超過發行費用。
該許可證還有另外兩個令人厭惡的特點
- 它對 AT&T 有非常廣泛的反向授權,遠遠超出您程式碼的使用範圍,甚至包括您修改後的程式碼。
- 它聲稱需要獲得 AT&T 的許可才能連結到他們的網站。 這不是一個直接的實際問題,因為許可證說它允許建立這樣的連結。(無論如何,人們不應該連結到關於非自由軟體的網站。)但是不應該提出或傳播這種主張。
- 程式碼專案開放許可證,版本 1.02 (#cpol)
-
程式碼專案開放許可證不是自由軟體許可證。 第 5.6 節限制了您如何使用該作品。 第 5.4 節禁止單獨商業發行該軟體——並且取決於您如何理解第 3.4 節,您可能根本沒有權限單獨發行該軟體。
- 公有領域條款 (#comclause)
-
「公有領域條款」是一個非自由許可證,因為它禁止販售程式的副本,甚至禁止將程式作為實施任何商業服務的一部分來執行。 更糟的是,它還扭曲了「公有領域」和「販售」這兩個詞的含義。
我們敦促人們拒絕使用此許可證的程式,並開發自由的替代品。 如果先前的版本是作為自由軟體提供的,那麼繼續開發該版本是一個選項。
- CNRI 數位物件儲存庫許可協議 (#DOR)
-
由於第 3 條,此許可證是非自由的,第 3 條可以被認為包含不違反使用者執行的任何程式(甚至是專有程式)許可證的要求。
- eCos 公共許可證,版本 1.1 (#eCos11)
-
這是 eCos 的舊許可證。 它不是自由軟體許可證,因為它要求將每個發布的修改版本發送給特定的初始開發人員。 此許可證中還有一些其他詞語,我們不確定其含義,可能也存在問題。
今天,eCos 在 GNU GPL 下提供,並額外授權與非自由程式連結。
- 希波克拉底許可證 1.1 (#hippocratic)
-
這不是自由軟體許可證,因為它限制了使用者可以使用該軟體從事的工作。 這剝奪了自由 0。 請不要使用此許可證,我們敦促您避免使用任何根據此許可證發布的軟體。
此條目之前被列為「首先不要傷害」許可證。
- 公共管理電腦程式的 GPL (#GPL-PA)
-
GPL-PA(葡萄牙語原名為「Licença Pública Geral para Administração Pública」)由於以下幾個原因是非自由的
- 它僅允許在「正常情況」下使用。
- 它不允許在沒有二進位檔案的情況下發布原始碼。
- 其許可在 50 年後失效。
請不要使用此許可證,我們敦促您避免使用任何根據此許可證發布的軟體。
- Hacktivismo 增強原始碼軟體許可協議 (HESSLA) (#HESSLA)
-
這不是自由軟體許可證,因為它限制了人們可以使用該軟體從事的工作,並以實質性的方式限制了程式修改版本可以從事的工作。 請不要使用此許可證,我們敦促您避免使用任何根據此許可證發布的軟體。
- Jahia 社群原始碼許可證 (#Jahia)
-
Jahia 社群原始碼許可證不是自由軟體許可證。 原始碼的使用僅限於研究目的。
- JSON 許可證 (#JSON)
-
這是 JSON 資料交換格式原始實作的許可證。 此許可證以 Expat 許可證為基礎,但增加了一個強制性條款:「該軟體應僅用於善,而非惡。」 這對使用方式施加了限制,因此與自由 0 相衝突。 這種限制可能無法強制執行,但我們不能假設如此。 因此,該許可證是非自由的。
請不要使用此許可證,我們敦促您避免使用任何根據此許可證發布的軟體。
- ksh93 的舊許可證 (#ksh93)
-
ksh93 過去隨附一個非自由軟體許可證的原始許可證。 其中一個原因是它要求將所有變更發送給開發人員。
- Lha 的許可證 (#Lha)
-
lha 許可證必須被視為非自由的,因為它太過模糊,以至於您無法確定自己擁有什麼權限。
- Llama 3.1 社群許可協議和 Llama 3.1 可接受使用政策 (#Llama)
-
這不是自由軟體許可證。
它剝奪了自由 0:它施加了「可接受使用政策」,禁止大約 25 種用途。
政策中列出的一些用途令人髮指,有些應該是非法的,有些在某些地方已經是非法的。 然而,在民選政府在法律中頒布的禁令和一家私人公司規定我們在生活中可以做什麼之間,存在著關鍵的區別。
此外,該許可證排除了某些使用者——那些程式或伺服器被非常廣泛使用的使用者。(請參閱標題為「額外商業條款」的第 2 節)。 自由軟體許可證不得任意拒絕任何人使用該程式。
此許可證的另一個嚴重缺陷是,它要求使用者遵守所有法律——包括其他國家/地區的貿易法規,而這些法規在您的國家/地區無法對您強制執行。 這可能會導致在某些情況下剝奪自由 2 和 3。 即使一個國家/地區無法在您居住的地方強制執行其貿易法規,它也可以要求程式的開發人員起訴您。
此許可證是為大型語言模型 (LLM) 而編寫的——LLM 通過拼接輸入資料片段來生成輸出,而不理解結果輸出的含義(如果有的話)。 LLM(和其他機器學習應用程式)由軟體和非軟體元素組成,例如模型參數。 在機器學習應用程式中行使軟體自由面臨著超出許可證範圍的挑戰。 此許可證當然無法解決這些問題,但我們在此不作詳細闡述,因為該許可證由於上述原因已經是非自由的。
- 微軟的共享原始碼 CLI、C# 和 Jscript 許可證 (#Ms-SS)
-
此許可證不允許商業發行,僅允許在特定情況下進行商業使用。
微軟還有其他它描述為「共享原始碼」的許可證,其中一些許可證具有不同的限制。 因此,「共享原始碼」太過模糊,無法從中得出道德結論。
請不要使用此許可證,我們敦促您避免使用任何根據此許可證發布的軟體。
- NASA 開放原始碼協議 (#NASA)
-
NASA 開放原始碼協議,版本 1.3,不是自由軟體許可證,因為它包含一項條款,要求變更必須是您的「原創作品」。 自由軟體開發依賴於組合來自第三方的程式碼,而 NASA 許可證不允許這樣做。
我們敦促您不要使用此許可證。 此外,如果您是美國公民,請寫信給 NASA,呼籲使用真正的自由軟體許可證。
- Oculus Rift SDK 許可證 (#OculusRiftSDK)
-
這不是自由軟體許可證;它有幾個致命的缺陷。
- 人們不能重新發行少於整個程式 libOVR 的任何內容。
- 人們的發行權可能會在模糊的條件下終止。
- 修改版本的製作者必須根據要求將其發送給 Oculus。
- 僅允許與他們的產品一起使用。
- 新的許可證版本完全取代舊版本,這意味著已經授予的許可可能會被撤銷。
可能還有其他致命的缺陷; 在看到這麼多之後,我們就停止尋找更多了。
請不要使用此許可證,我們敦促您避免使用任何根據此許可證發布的軟體。
- 開放公共許可證 (#OpenPublicL)
-
這不是自由軟體許可證,因為它要求將每個發布的修改版本發送給特定的初始開發人員。 此許可證中還有一些其他詞語,我們不確定其含義,可能也存在問題。
請不要使用此許可證,我們敦促您避免使用任何根據此許可證發布的軟體。
- 同儕生產許可證 (#PPL)
-
同儕生產許可證不是自由軟體許可證,因為它限制了誰可以重新發行該程式以及用於什麼目的。 它也沒有給予任何人執行該程式的許可。
PPL 有幾項專門為藝術表演設計的條款,我們不反對將其用於藝術作品; 然而,據報導,人們也提倡將其用於軟體。 PPL 不應被用於軟體、手冊或其他應該是自由的作品。
- 個人公共許可證版本 3a (#PPL3a)
-
個人公共許可證版本 3a 是一個非自由許可證,因為它剝奪了一些使用者(組織、政府、企業)的四項自由。
- PINE 的許可證 (#PINE)
-
PINE 的許可證不是自由軟體許可證,因為它主要禁止發行修改版本。 它還限制了可用於販售副本的媒體。
請注意,Pine 的後繼者 Alpine 是在 Apache 許可證,版本 2.0 下發布的。
- Plan 9 舊許可證 (#Plan9)
-
這不是自由軟體許可證; 它缺乏必要的自由,例如進行和使用私人變更的權利。 當然,您不應該使用此許可證,我們敦促您避免使用任何根據此許可證發布的軟體。 此許可證的詳細討論也可用。
在 2002 年 9 月,人們觀察到 Plan 9 的發布許可證已被修改,對其添加了更多限制,儘管其日期仍然顯示為 09/20/00。 然而,2003 年的進一步許可證變更使 Plan 9 成為自由軟體。
- 互惠公共許可證 (#RPL)
-
互惠公共許可證是一個非自由許可證,原因有三個。 1. 它限制了初始副本的收費價格。 2. 它要求在發布修改版本時通知原始開發人員。 3. 它要求發布組織使用的任何修改版本,即使是私下使用。
- Scilab 許可證 (#Scilab)
-
這不是自由軟體許可證,因為它不允許商業發行修改版本。 值得慶幸的是,從版本 5.0.0 開始,Scilab 軟體是自由軟體,根據 CeCILL 版本 2 發布。
- Scratch 1.4 許可證 (#Scratch)
-
這不是自由軟體許可證,因為它不允許商業重新發行。 此外,條件 4 實質性地限制了修改版本的功能。
較新版本的 Scratch 軟體是在 GNU GPL 下發行的,但我們不推薦其中一些較新版本,因為它們依賴於專有軟體 Adobe Air。
- 簡易機器許可證 (#SML)
儘管名稱如此,但這是一個軟體許可證,並且由於以下幾個原因是非自由的
- 您必須在發行軟體之前獲得授權人的許可。
- 您不能販售軟體的副本。
- 如果您的許可證是從未遵守許可證條款的人那裡獲得的,則您的許可證可能會被終止。
- 舊 Squeak 許可證 (#Squeak)
-
原始 Squeak 許可證應用於軟體時,不是自由軟體許可證,因為它要求所有國家/地區的所有使用者都遵守美國出口管制法律。 應用於字型時,它也不允許修改。
此外,它還要求使用者賠償開發人員,這足以讓許多使用者在考慮是否使用它時三思而後行。
最新版本的 Squeak(從 4.0 開始)是在 Expat 風格許可證下發布的,部分程式碼在 Apache 許可證 2.0 下發布。
- Sun 社群原始碼許可證 (#SunCommunitySourceLicense)
-
這不是自由軟體許可證; 它缺乏必要的自由,例如發布修改版本。 請不要使用此許可證,我們敦促您避免使用任何根據此許可證發布的軟體。
- Sun Solaris 原始碼(基礎發行版)許可證,版本 1.1 (#SunSolarisSourceCode)
-
這不是自由軟體許可證。 該許可證禁止重新發行,禁止商業使用該軟體,並且可以撤銷。
- Sybase Open Watcom 公共許可證版本 1.0 (#Watcom)
-
這不是自由軟體許可證。 它要求您在每次「部署」涵蓋的軟體時公開發布原始碼,並且「部署」的定義包括許多種類的私人使用。
- SystemC「開放原始碼」許可證,版本 3.0 (#SystemC-3.0)
-
此許可證要求所有接收者主動幫助授權人執行其商標。 這是一個對使用者權利施加的不合理條件,因此該許可證是非自由的。 它還有其他實際問題:其中一些要求很模糊,並且它使用了「智慧財產權」一詞。
儘管名稱如此,但尚不清楚此許可證是否符合「開放原始碼」的資格。 然而,我們對它的判斷並非基於此。
- Truecrypt 許可證 3.0 (#Truecrypt-3.0)
-
此許可證由於以下幾個原因是非自由的。 它說,如果您不理解許可證,則不得使用該程式。 它對允許他人執行您的副本施加了條件。 它對「依賴於」Truecrypt 的單獨程式施加了條件。 商標條件適用於「相關材料」。
許可證中還有其他一些似乎可能令人無法接受的點,由於我們對它們的不確定性,我們延遲發布了我們的評估。 我們現在發布它是為了解釋我們為什麼不為 Truecrypt 的消亡而哀悼。 有執行相同工作的自由程式。
- 猶他大學研究基金會公共許可證 (#UtahPublicLicense)
-
猶他大學研究基金會公共許可證是一個非自由許可證,因為它不允許商業重新發行。 它還聲稱限制商業運行該軟體,甚至限制商業提供關於該軟體的諮詢。 根據美國著作權法,這些限制可能在法律上無法強制執行,但在某些國家/地區可能可以強制執行; 即使聲稱這些限制也是令人髮指的。
猶他大學使用此許可證例證了大學限制知識而不是將其貢獻給公眾的危險趨勢。
如果大學試圖對您正在編寫的軟體施加這樣的許可證,請不要放棄希望。 憑藉毅力和堅定,以及一些先見之明,有可能戰勝貪財的大學管理員。
您越早提出問題越好。
- YaST 許可證 (#YaST)
-
這不是自由軟體許可證。 該許可證禁止收費發行,這使得該軟體不可能包含在公司和組織販售的許多 CD-ROM 自由軟體合集中。
第 2a 節中可能還有另一個問題,但那裡似乎缺少一個詞,因此很難確定真正想表達的含義。
(YaST 軟體本身不再使用此非自由 YaST 許可證; 令人高興的是,它現在是自由軟體,根據 GNU GPL 發布。)
文件授權條款
自由文件授權條款
(#FreeDocumentationLicenses)以下許可證符合自由文件許可證的資格。
- GNU 自由文件許可證 (#FDL)
這是一個旨在用於帶有著作權保護的自由文件的許可證。 我們計劃採用它用於所有 GNU 手冊。 它也適用於其他種類的有用作品(例如教科書和詞典)。 它的適用性不限於文字作品(「書籍」)。
- FreeBSD 文件許可證 (#FreeBSDDL)
-
這是一個寬鬆的非著作權保護的自由文件許可證,與 GNU FDL 相容。
- 蘋果通用文件許可證,版本 1.0 (#ACDL)
-
這是一個自由文件許可證,與 GNU FDL 不相容。 它不相容的原因是第 (2c) 節說「您沒有對本許可證的條款或條件添加任何其他內容」,而 GNU FDL 具有通用文件許可證中未考慮到的額外條款。
- 開放發行許可證,版本 1.0 (#OpenPublicationL)
-
此許可證可以用作自由文件許可證。 它是一個帶有著作權保護的自由文件許可證,前提是著作權持有人不使用許可證第 VI 節中列出的任何「許可證選項」。 但是,如果調用任何一個選項,則許可證將變為非自由的。 在任何情況下,它都與 GNU FDL 不相容。
這在使用或推薦此許可證時產生了一個實際的陷阱:如果您建議「使用開放發行許可證,版本 1.0,但不要啟用選項」,則很容易忘記該建議的後半部分; 有人可能會使用帶有選項的許可證,使手冊成為非自由的,但仍然認為他或她正在遵循您的建議。
同樣,如果您使用此許可證而不使用任何選項來使您的手冊自由,其他人可能會決定模仿您,然後改變他或她對選項的想法,認為這只是一個細節; 結果將是,他或她的手冊是非自由的。
因此,雖然根據此許可證發布的手冊如果未使用任何許可證選項,則確實符合自由文件的資格,但最好使用 GNU 自由文件許可證,並避免誤導他人的風險。
請注意,此許可證與 開放內容許可證不同。 這兩個許可證經常被混淆,因為開放內容許可證通常被稱為「OPL」。 為了清楚起見,最好不要對任何一個許可證使用縮寫「OPL」。 值得完整拼寫它們的名稱,以確保人們理解您所說的內容。
非自由文件授權條款
(#NonFreeDocumentationLicenses)以下許可證不符合自由文件許可證的資格
- 開放內容許可證,版本 1.0 (#OpenContentL)
-
此許可證不符合自由的資格,因為對副本收費有限制。 我們建議您不要使用此許可證。
請注意,此許可證與 開放發行許可證不同。 將「開放內容許可證」縮寫為「OPL」的做法導致它們之間產生混淆。 為了清楚起見,最好不要對任何一個許可證使用縮寫「OPL」。 值得完整拼寫它們的名稱,以確保人們理解您所說的內容。
- 創用 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任何版本 (#CC-BY-NC)
-
此許可證不符合自由的資格,因為對副本收費有限制。 因此,我們建議您不要將此許可證用於文件。
此外,對於任何種類的作品,它都有一個缺點:當修改版本有很多作者時,實際上從所有作者那裡獲得商業用途的許可將變得不可行。
- 創用 CC 姓名標示-禁止改作,任何版本 (#CC-BY-ND)
-
此許可證不符合自由的資格,因為對發行修改版本有限制。 我們建議您不要將此許可證用於文件。
其他作品的授權條款
軟體和文件以外的實用作品的授權條款
(#OtherLicenses)- GNU 通用公共許可證 (#GPLOther)
-
GNU GPL 可以用於非軟體的一般資料,只要可以確定在特定情況下「原始碼」的定義指的是什麼。 事實證明,DSL(見下文)也要求您確定「原始碼」是什麼,使用與 GPL 大致相同的定義。
- GNU 自由文件許可證 (#FDLOther)
-
對於所有主題的教科書和教材,建議使用 GNU FDL。(「文件」僅僅意味著用於使用設備或軟體的教科書和其他教材。)我們也建議將 GNU FDL 用於詞典、百科全書以及任何其他提供實用資訊的作品。
- CC0 1.0 通用 (#CC0)
-
CC0 是創用 CC 的公有領域貢獻。 根據 CC0 發布的作品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貢獻給公有領域。 如果由於任何原因無法做到這一點,CC0 也提供了一個寬鬆的許可證作為後備。 公有領域作品和 CC0 提供的寬鬆許可證都與 GNU GPL 相容。
如果您想將您的非軟體作品發布到公有領域,我們建議您使用 CC0。 對於軟體作品,不建議使用 CC0,因為 CC0 有一條明確聲明它不授予您任何專利許可證的條款。
由於缺乏專利授權,我們鼓勵您謹慎使用此許可證下的軟體; 您應該首先考慮授權人是否可能因專利侵權而起訴您。 如果開發人員拒絕向使用者提供專利許可證,則該程式實際上是使用者的陷阱,使用者應避免使用該程式。
- 創用 CC 姓名標示 4.0 許可證 (又名 CC BY) (#ccby)
-
這是一個非著作權保護的自由許可證,適用於藝術和娛樂作品以及教育作品。 它與所有版本的 GNU GPL 相容; 然而,與所有 CC 許可證一樣,不應將其用於軟體。
(#which-cc) 創用 CC 發布了許多非常不同的許可證。 因此,說作品「使用創用 CC 許可證」是讓關於作品許可證的主要問題懸而未決。 當您在作品中看到這樣的陳述時,請要求作者更改作品以清楚且明顯地說明它使用哪一個創用 CC 許可證。 如果有人提議為某個作品「使用創用 CC 許可證」,那麼至關重要的是在繼續進行之前詢問「哪個創用 CC 許可證?」。
- 創用 CC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4.0 許可證 (又名 CC BY-SA) (#ccbysa)
-
這是一個帶有著作權保護的自由許可證,適用於藝術和娛樂作品以及教育作品。 與所有 CC 許可證一樣,不應將其用於軟體。
CC BY-SA 4.0 與 GNU GPL 版本 3 單向相容:這意味著您可以根據 GNU GPL 版本 3 許可您的 CC BY-SA 4.0 材料的修改版本,但您不得根據 CC BY-SA 4.0 重新許可 GPL 3 許可的作品。
由於創用 CC 僅在其相容許可證列表中列出了 GNU GPL 版本 3,這意味著您不能根據「GNU GPL 版本 3,或(由您選擇)任何更高版本」的條款許可您改編的 CC BY-SA 作品。 然而,GNU GPL 版本 3 的第 14 節允許授權人指定代理來確定是否可以使用 GNU GPL 的未來版本。 因此,如果有人改編了 CC BY-SA 4.0 作品並將其合併到 GNU GPL 版本 3 許可的專案中,他們可以將創用 CC 指定為他們的代理(透過 https://creativecommons.org/share-your-work/licensing-considerations/compatible-licenses/),以便如果創用 CC 確定 GNU GPL 的未來版本是相容許可證,則改編和組合的作品可以在該更高版本的 GNU GPL 下使用。
- 設計科學許可證 (DSL) (#dsl)
-
這是一個自由且帶有著作權保護的許可證,適用於一般資料。 請不要將其用於軟體或文件,因為它與 GNU GPL 和 GNU FDL 不相容; 但是,將其用於其他種類的資料是可以的。
- 自由藝術許可證 (#FreeArt)
-
這是一個自由且帶有著作權保護的許可證,適用於藝術作品。 它允許商業發行,就像任何自由許可證都必須做的那樣。 它是一個帶有著作權保護的許可證,因為任何包含您收到的作品一部分的較大作品都必須作為整體發布,要么根據相同的許可證發布,要么根據符合既定標準的類似許可證發布。 請不要將其用於軟體或文件,因為它與 GNU GPL 和 GNU FDL 不相容。
- 開放資料庫許可證 (#ODbl)
這是一個自由且帶有著作權保護的許可證,適用於資料。 它與 GNU GPL 不相容。 請不要將其用於軟體或文件,因為它與 GNU GPL 和 GNU FDL 不相容。 它對簽署合約提出了不方便的要求,試圖為不可著作權保護的資料創建類似著作權保護的效果,因此我們不建議使用它; 然而,沒有理由避免使用以此方式發布的資料。
字型授權條款
(#Fonts)以下許可證適用於電腦檔案中設計的實例化,而不是藝術設計。 據我們所知,設計的實作始終具有著作權。 藝術設計的法律地位很複雜,並且因司法管轄區而異。
- GNU 通用公共許可證 (#GPLFonts)
-
GNU GPL可以用於字型。然而,請注意,除非該文件也以 GPL 授權,否則它不允許將字型嵌入文件中。如果您想要允許這樣做,請使用字型例外條款。另請參閱這篇關於 GPL 字型例外條款的解釋性文章。
- Arphic 公眾授權條款 (#Arphic)
-
這是一個copyleft(著作權保護)的自由軟體授權條款,與 GPL 不相容。它通常用於字型,在這種用途中,不相容性不會造成問題。
- LaTeX ec 字型授權條款 (#ecfonts)
-
此授權條款涵蓋了歐洲電腦現代字型和文字夥伴字型,它們通常與 LaTeX 一起使用。根據使用方式,它可能是自由或非自由的。如果套件聲明套件中的某些字型可能無法修改,則該套件是非自由的。否則,該套件是自由的。原始字型對修改沒有限制,因此它們是自由的。
很像 LaTeX 專案公眾授權條款 1.2,此授權條款要求作品的修改版本使用與任何先前版本名稱不同的名稱。這對於旨在與 LaTeX 一起使用的作品是可以接受的,因為 TeX 允許您為程式建立檔案名稱對應,但在其他情況下,這非常惱人且可能過於繁重。
- IPA 字型授權條款 (#IPAFONT)
-
這是一個 copyleft(著作權保護)的自由軟體授權條款,與 GPL 不相容。它有一個不幸的條件,要求衍生作品不得使用或包含原始作品的名稱作為程式名稱、字型名稱或檔案名稱。這對於字型是可以接受的,因為可以使用自由軟體工具為字型建立別名或重新命名,但在其他情況下,這非常惱人且可能過於繁重。
- SIL 開放字型授權條款 1.1 (#SILOFL)
-
開放字型授權條款(包括其原始版本 1.0)是針對字型的自由 copyleft(著作權保護)授權條款。它唯一不尋常的要求是,在銷售字型時,您必須將其與某些軟體捆綁重新發行,而不是單獨發行。由於一個簡單的 Hello World 程式就可以滿足這個要求,因此它是無害的。我們和 SIL 都不建議將此授權條款用於字型以外的任何用途。
表達觀點的作品(例如,意見或證詞)的授權條款
(#意見授權條款)表達個人意見的作品——例如回憶錄、社論等等——與軟體和文件等實用作品的用途截然不同。因此,我們期望它們為接收者提供一組不同的權限:僅僅是逐字複製和散布作品的權限。Richard Stallman 在他的演講中經常討論這一點。
因為有太多授權條款符合這些標準,我們無法一一列出。但是,如果您正在尋找自己使用的授權條款,我們推薦以下兩個
- GNU 逐字複製授權條款 (#GNUVerbatim)
這是多年來在整個 GNU 網站上使用的授權條款。它非常簡單,特別適合書面作品。
- 創用CC 姓名標示-禁止改作 4.0 授權條款(又名 CC BY-ND) (#ccbynd)
這是整個 GNU 和 FSF 網站上使用的授權條款。此授權條款提供的權限與我們的逐字複製授權條款大致相同,但它更詳細。我們特別推薦它用於音訊和/或視訊意見作品。此授權條款的先前版本也可以使用,但如果您可以,我們建議升級到此版本。請具體說明正在使用哪個創用CC授權條款。
實體物件設計的授權條款
(#設計)電路是為了實際使用而設計的,因此電路設計應該採用自由授權條款。我們建議以 GNU 通用公共授權條款第 3 版或更高版本發布它們。第 3 版專為此類用途而設計。
適用於實際用途的物體的 3D 列印機計畫也應該是自由的。我們建議使用 GNU GPL 或創用CC 授權條款中自由的授權條款之一,例如 CC-BY 或 CC-BY-SA。
裝飾性物體的 3D 列印機計畫是藝術作品;任何創用CC 授權條款都適用於它們。